发生事故后,指责施工单位“心存侥幸”,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但如若仅此,恐怕很难意识到事故背后的制度、管理等深层次问题。
4月11日晚,深圳市出现短时极端强降水,导致深圳全市多个区域突发洪水,多处暗渠、暗涵施工人员遭遇洪水淹溺死亡。最终,5人幸存,11人遇难。
“为什么一场雨会引发这么多人接连遇难?水务部门是否收到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 4月13日下午,新华社刊发的报道发出追问。
有关部门回应:
官方发布消息称:“事故前,福田区政府已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但该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未准确判断暴雨强度造成此次事故。”
事故的背后,真的仅仅是施工单位心存侥幸吗?
此次强降雨主要集中在福田、罗湖、宝安、光明等区。过程全市平均雨量40.6毫米,其中10分钟最大雨量罗湖区达39.2毫米,福田区达39.7毫米,短时降水极端性很强,几乎一半以上的降雨都集中在短短的十分钟内,达到50年或100年一遇;最大半小时雨量73.4毫米,为有深圳气象纪录以来4月份最大半小时雨强。
广东省气象台和中央气象台专家,更是定性这次降雨为“4·11深圳短时极端强降水天气”事件。
不难发现,这次深圳市的暴雨受到关注,不仅仅是因为出现了人员伤亡,更是因为其“罕见性”:50年或100年一遇,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碰不到一次。
众所周知的是,“侥幸”的前提是意识到了灾难发生的可能性。而短时间内这么大的降雨量却是脱离常识的。
也许有人会问:暴雨前气象台都会有预警,接到预警还不停工,不是侥幸吗?
对此,深圳市气象局副局长兰红平说,气象部门发布黄色暴雨预警信号是准确的。“降雨持续时间短,集中在半小时以内,降雨达到50毫米后,马上就结束了。因按照降雨需持续的条件,达不到发布分区橙色暴雨预警标准。”
新华社《城市暗渠为何“吞人”?——深圳强降雨致人死亡事件调查》:
深圳市气象局于11日20:00发布大风黄色预警,20:10在全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深圳市应急管理局通报称,深圳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过省三防责任人系统向全市三防责任人发布应急响应。预警发出后,与三处清淤作业人员伤亡事故之间,存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撤离施工现场。
过去也有过类似的强降雨,并没有出现如此多的人员伤亡。暴雨预警之下,为何还有工人作业?预警信息是否及时传递到所有作业工地?根据《2018年深圳市防汛预案》,河流沿岸等洪涝灾害高风险区域,在建工程、病险水库、危险边坡周边是险情灾情高发区。另据《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水务工程建设及水源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记者询问深圳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在汛情发生时水务局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截至记者发稿时,没有得到深圳市水务局回应。深圳市应急管理局13日发布的情况通报称,这些工人是在准备撤离时被洪水冲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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