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
《方案》明确,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全过程,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的憧憬。同时,让生态文明理念在社群中更深入人心,推动社群最大程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方案》围绕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社区居住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等方面提出绿色社区建设执行要求。
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绿色社区创建要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创造理念,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委主体作用,统一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构建交流议事平台,利用网络建设共享等在线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基础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享、效果共享、成果共享。推进城市管理进入社区。推进设计师、技术人员进入社区,指导居民规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备方案,有效参与城镇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
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城市更新和库存房改升级,抓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综合管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凹坑损坏等安全问题,通过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加大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现有建筑绿化水平。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入、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漏储蓄网排等措施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当地地形垂直设计,逐渐减少硬质铺装场所,避免和解决内湿积水问题。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改善住宅区和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推进适应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种社区绿地,增加阴凉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所和健身设施。合理建设停车和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管道设置,实施架空线规则(入地),加强噪音管理,提高社区居住水平。针对新冠肺炎流行的问题,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充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短板,通过服务大众的最后一公里。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改造和安全系统智能建设。构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全、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房地产服务企业大力发展在线社区服务。
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方案》要求全国加强部门协调,及时沟通相关工作情况。各地有关部门要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难题,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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