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公布审议结果:赞成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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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试点来了!涉及每个人
近日,中国人大网连发两条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相关文件。一份文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房地产试点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
划重点:
1、为了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积极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赞成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2、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我国居住用房地产的情况较为复杂,各类人员的住房需求、税收负担能力差异较大,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建议授权国务院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研究探索、及时调整完善,形成成熟经验后再在法律中统一规定,授权决定可不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删除决定草案第二条、第三条。
3、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草案规定授权期限为五年,但何时起算不清楚,建议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相关规定修改为: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另一份文件是,财政部部长刘坤就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草案做出的说明:
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划重点!!!
1、试点地区房地产税征税对象
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这有利于减少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
2、在试点程序上,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要构建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
3、试点地区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4、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五年,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从两个刚发的文件可以看出,房地产税主要针对的是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对非居住用的房地产影响不大。简言之,就是对每个人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两套房或者多套房的个人,对企业的影响不大。
有人开始疑问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不是在上海、重庆等地试点征收很多年了吗?跟这个房地产税有啥不同?怎么又开始试点了?
02
房产税≠房地产税≠契税!
别再弄错了!
很多人搞不清楚房产税和房地产税、契税,被这三个概念搞得迷迷糊糊,在这里统一和大家说一下:
1、房地产税
是一个汇总词汇,不是一个单一税种,是把针对房屋和土地所征收的所有相关税收统一称之为房地产税。
也就是说,目前没有房地产税这个税种,或许以后随着国家立法的推进会成为法律条文,而我们目前常说的房地产税只是一个名词或者说一个概念,是指关于房地产涉及的各项税收的汇总,其中涵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等税种。
2、房产税
是包含在房地产税收系列里面的一个税种,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也就是当你要卖自己的房子的时候,需要缴税。)虽然现在房产税暂时还没有全面实施,但已在部分城市开始试点。对于推进中国房地产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契税
我们在买房后都要去房管局缴纳契税,一般契税征收的标准是: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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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每次房产税的风吹起来时,总是有房者颤抖,无房者窃喜。那房产税税率可能会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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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有1.2%,12%和4%,具体如下:
1.2%为从价计征——依据房产计税余值征税(一般适用于自用类的经营房屋);
12%为从租计征——依据房产租金收入征税(一般适用于出租类的经营住房);
特殊情况:税率为4%——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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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房产税分为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或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两种。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注意: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房产税;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高会评审业绩梳理13711174084林老师)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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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时间
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
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缴纳;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
注意: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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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地点
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税,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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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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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1.依据房产计税原值征税的:全年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1-原值减除比例)×1.2%;
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每次应纳房产税=每次租金收入(不含税)×12%;
重点:如果某建筑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房产建筑面积×2×单位地价,宗地容积率是指一宗土地上的建筑物总面积与地面面积的比。
例如:某工厂有一宗土地,占地2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平均地价1万元,该宗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通过计算可知该宗地容积率为8000/20000=0.4。因为0.4小于规定的宗地容积率。
因此,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应税房产建筑面积×2×土地单价=8000平方米×2×1万元/平方米=16000万元。
该工厂的厂房主要用于生产某金属制品,该工厂为一般纳税人,该地区原值减除比例为30%,该工厂应缴纳多少房产税?
综上所述,该工厂全年应缴纳房产税为16000万元×(1-30%)×1.2%=13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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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发布的《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渝财税〔2019〕12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上述“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减半征收。此项优惠政策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2月将某闲置的房产出租给某餐饮企业,租金为每月8000元。该公司2019年不转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应缴纳房产税=8000×12%×12=11520元。
但是由于该农业发展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房地产减征收,因此最终的房产税应纳税额=11520×50%=5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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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其他热点问题答疑
1、为什么要开征“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主要作用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筹集财政收入。
2、哪些房子需要缴纳“房地产税”?
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
3、按照什么基准来交税?
按照评估值来征税。
4、会有减免吗?
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水平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中国也会有减免和优惠)
5、政府收取房地产税,主要用于什么?
这个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
6、目前房地产税的立法进展到了哪一步?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按照这样一个总体思路。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再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7、中国的房地产税,会跟其他国家的完全一样吗?
我们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当然,我们是中国,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我们还会按照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我们房地产税制度。
8、开征房地产税之后,房屋交易环节的税会降低吗?
会的。开征房地产税之后,将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还将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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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情况免征房产税!
1474
2022-08-25
7653
2023-11-02
1062
2022-10-31
1365
2023-05-30
1810
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