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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出新政 职工可省内跨中心冲还贷

 “因工作调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发生变化,导致原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办理冲还贷业务,虽然可以按年提取,但当下月供压力还是有所增大。”“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我妻子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为不在同一个中心所以我妻子无法办理月冲还贷,只能按年差额提取。”这是缴存职工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难题。

 

 

  目前,由于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且早期各地住房公积金系统未互联共享,因此当住房公积金缴存中心和贷款中心不一致的时候,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无法实现跨中心办理冲还贷,只能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到缴存中心按年度提取。为解决这一业务难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福州、省直、莆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发“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于近日在上述三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开通受理。

 

  “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是建立在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实现数据集中的基础上,在职工签订协议授权后(需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大数据”共享主借款人或多名共同借款人在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缴存以及提取信息,系统根据上月偿还贷款情况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冲提规则综合测算各个借款人提取金额,清分后于每月15日左右从缴存账户扣划存入贷款代扣账户。

 

  “省内跨中心冲还贷”业务上线后大大拓宽了“冲还贷”业务的受益群体,惠及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时打破了地域限制,无需通过人工协办,全由系统自动联查测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跨地区通办”。这是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推进住房公积金跨地区通办的创新之举,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的体现。

 

  下一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及时总结第一批试点中心的实施经验,进一步扩大“省内跨中心冲还贷”推广范围,争取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为更多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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