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招网资讯,浙江省瑞安市发布于10月8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通知。新政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投资和运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主要政策内容
1.个人项目登记简化: 对于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供电局将直接进行登记,并集中报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2.工商业项目变更办理: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若涉及装机容量、消纳方式等变更,应向能源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变更,并在市供电局办理相关变更业务。
3.违规项目整改与处罚: 发现建设过程中存在违反规范的项目,市发改局将出具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的项目,将移交规划主管部门处理。确需立案查处的,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
4.已建成项目违规处罚: 对已建成并通过联合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违反建设规范,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属地镇街(开发区)责令整改。确需立案查处的,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并取消市级光伏发电财政补贴。
5.新建项目接入数字化管理平台: 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履行备案、设计、安装和验收程序,并接入浙江省可再生能源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
生效时间
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原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瑞安市供电局此前发布的关于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被同时废止。
这一系列政策调整将为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导,有望吸引更多投资者和能源服务公司参与到绿色能源领域的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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