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4日起,企业在办理由我厅许可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等4项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重新核定业务时,实行“不见面审批”。
关于推行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便利,实现企业办事“零跑腿”。根据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和我厅相关工作安排,自2019年6月24日起,企业在办理由我厅许可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等4项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增项、升级、延续、重新核定业务时,实行“不见面审批”在网上发起业务申请,选择“网络受理”并提交,由系统自动受理,企业自行打印受理单(选择“现场受理”的,仍按现有业务流程办理)。
有关技术事宜请咨询我厅电子政务中心,联系电话:029-83498888,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物资路22号。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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