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黑龙江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全面“清零” 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和要求
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将全省纳入国家台账管理的75755户“四类重点对象”全部改造完成,实现全面“清零”。
会议指出,过去两年里,黑龙江省完成11.9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任务,全省贫困户危房改造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今年,各市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力量,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持续发力,抓好推进。
会议要求,要盯紧国家和省脱贫攻坚考核发现的问题和省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已改造危房住房质量安全“回头看”抽查发现的问题,坚持标准落实,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规范建立问题台账,全面推进整改。要全面深入排查到位,保证对已脱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覆盖,不漏一户,不留死角;要坚持整改标准落实,严格按照鉴定程序、技术导则和验收标准加强整改,不得随意降低整改标准和要求,坚决杜绝一边整改一边出现新的问题。省扶贫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整改期间和整改结束后适时组织暗访,对排查不实、整改不力的市县进行通报、约谈,效果不佳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强调,要保证危房改造质量,不断优化改造方案,按技术标准施工,把5个基本质量要求抓到位;要强化施工队伍或工匠培训,培训内容要精准,不能走过场;要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夯实监理责任,认真履行第三方鉴定、验收程序,要把质量安全问题发现在先、处置在前。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6.21 记者 郭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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