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是指受过专业教育或训练,以建筑设计为主要职业的人。建筑师通过与工程投资方(即通常所说的甲方)和施工方的合作,在技术、经济、功能和造型上实现建筑物的营造。
建筑师一般在专门的建筑事务所工作或从事相关教学科研。在逐步复杂的建筑营造领域,建筑师越来越多的扮演一种在建筑投资方和专业设计方(比如机电设计,结构设计等等)及施工方之间的沟通角色。建筑师通常为建筑投资者所雇佣并对其负责而不是建筑施工者。
建筑师年薪待遇:
建筑师年薪一般:30-40万一年,超过百万年薪也不是很难的事情,筑聘网小编说的,建筑师全职带证上班,最主要的还是看能力,而不是像建筑师挂靠一样,看转注初始,是否有职称或有业绩, 些在全职里的影响也是有,但不会那么明显。
建筑师工作职责:
建筑师的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配合几个阶段,主要从事建造新建筑、修复和保护旧建筑、规划建筑物的布局和四周的空间环境。从方案初设到完工,建筑师负责管理建筑工程的整个过程。他们根据客户的要求设计蓝图,考虑成本、安全、社会因素以及建筑和规划管理条例等方方面面。设计方案审批后,建筑师还要为建筑承包商绘制更详细的工作图,标示精确的尺寸和使用材料。除了与建筑商、工程师、检查员、律师和规划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外,建筑师还要定期到现场视察建筑作业,评估工程的进展。
建筑师的工作时间一般很长,常常需要加班。工作地点以办公室为主,但也需要拜访客户和到现场考察。由于目前的市场波动较大,要获得稳定的工作也许比较困难。短期合同的聘用方式正日趋普遍,因此工资较高,但缺乏长期稳定的工作保障。
由于建筑师可以提供的服务种类繁多,他们常常会集中于某一领域,如专门从事园林建筑或规划。你一旦以建设师的身份开业,还必须具备与客户进行谈判以及管理和领导团队交流的技能。社会和环境因素都会影响建筑师的工作,因此对这些因素的透彻理解也是必不可少的。建筑师辛勤劳动的成果最终将展现在公众面前,但却无法得到每个人的赞同,因此建筑师还必须能承受压力,接受批评。
成为建筑师基本条件:
成为一名建筑师,首先应该以一种积极的态度面对建筑所存在的环境,无论是人文环境或是自然环境。无论是建筑物自身的存在或是其所伴随的意义,建筑都应该能够对其所处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应该成为周边环境的负担。建筑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环境都应遵循某种秩序,以具逻辑性和有节制性的控制手法,贯穿于整座建筑作品中。
比如,一个复杂的工程,最重要的就是从组织设计、安排施工到项目管理与监理督查,要有适当的运作系统。如果每一个环节都营运良好,做出优良的建筑作品并不困难。其中,施工单位自身管理体系必须健全,因为很多对质量的要求是很基础的。
建筑师应具备社会责任感。可以说,建筑师是非常值得自豪的职业,因为他在人类的文明中直接担负着重大的责任。建筑创作需要建筑师具有丰富的想像力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但同样需要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建筑创作不只是一种个人的自我体现。一个有责任心的建筑师应当有为社会服务,脱离了现实的建筑师就会一事无成。因此,一个建筑设计师有没有社会责任感是评价其是否成功的非常重要的标准。
同时,建筑师要有执著的工作态度,在完成一项设计时,如同完成一部电影作品一样,你只要想像出一个画面,就要千方百计去实现这个画面,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你的想法不能改变,必须结合整个工作流程的各个方面才能将原始的设计意念完整地传送到最终的作品中。
考取建筑师证书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满足下表要求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
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
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
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
相关规定报考。
2.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3.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下载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址:www.pqrc.org.cn),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满足下表要求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
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考生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报考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31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具体要求见《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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