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职业生涯规划需遵循一定的原则
(1)量化、清晰、可评量原则。职业生涯规划的目标和措施应该具体、清晰、明确,实现目标的步骤应直截了当,生涯规划各阶段的路线划分与安排要具体可行,规划的设计应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或标准,何时实施、何时完成,都应有时间和时序上的妥善安排,以便评量、检查,使自己随时掌握执行状况,并为规划的修正提供参考依据。
(2)务实可行原则。首先,职业目标的设定要务实,要有客观事实依据,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而并非是美好的幻想或不着边际的梦想,否则只会贻误职业生涯发展良机;其次,实现职业生涯目标的途径很多,在做规划时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主观与客观环境以及其他相关的因素,选择切实可行的途径。
(3)个性化原则。根据自身的兴趣、特点、特长,将自己定位在一个最能发挥自己长处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价值,而不是把别人的实施方案强加在自己身上。
(4)挑战性与激励性原则。职业生涯规划设定的目标一方面要务实,而另外一方面应该是高于现实的,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不能仅仅是保持其原来的状况,并应符合自己的兴趣、性格、特长,对自己产生内在的激励作用。
(5)一致性原则。主要目标与阶段目标应该一致,目标与措施应该一致,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应该一致。
(6)全程原则。设计生涯规划时必须考虑到生涯发展的整个历程,进行全程的考虑,而且设计的每个发展阶段都应该能够连贯衔接。
(7)动态原则。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的是未来的目标与措施,牵涉许多可变因素,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设计要有弹性或缓冲性,可以随着职业发展的变化而不断完善与调整。
(8)开放性原则。完成职业生涯规划不能闭门造车,要多关注当前形势,扩展视野与外界尽可能多地交换信息,并充分挖掘职业潜能,追求最佳的职业生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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