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总工程师职责要求
1、主要负责公司的项目开发、工程设计、工程质量等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参与拟订各房地产公司的中、长期战略目标,对其中的技术成分负主要责任。
3、参与审核公司的短期目标、各项计划并以此编制的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批准后贯彻执行。
4、对公司项目开发的可行性分析、总体规划、市政配套、征地拆迁、设计方案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测算等进行审定并提出相关意见。
5、参与对公司所选择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审定,并协助工程建设完成各种配套工作。
6、对设计院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
7、对公司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流程、标准和办法进行审定,建立健全质量管制体系。对公司设计图纸、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工作随时进行检查,及时调整并提出整改意见。
8、对公司的重大设计变更、重大工程的洽商进行审定。对公司发生重大工程事故及工程技术问题所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审定批准。
9、负责审定公司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论证、优选、应用、推广工作。
10、参与公司工程招、投标和设备招、投标的组织工作。
11、对各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物业交接工作、工程技术档案及竣工数据的进行最终审定;
12、及时掌握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和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13、必要时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教育。
土建总工程师任职资格
1、建筑、土木、工程、结构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15年以上中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经验,8年以上同等职务工作经历。
3、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优先。
4、熟悉工程开发及现场施工过程管理,对工程规划、设计、造价、预算、控制、施工管理有深刻的理解及实际操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沟通和协调能力、谈判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时还具备较好的亲和力和影响力,能够承受较强压力的心理素质。
6、思路清晰,统筹能力强及执行能力强。
6、对建筑艺术有执着的追求,具有国内外建筑设计新思路、思维敏锐、活跃,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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