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工程师对于建筑物及道路桥梁等结构物之安全分析、设计及耐震能力评估等,相较于其他相关之工程师具备更深入之养成教育及实务经验,专业能力普遍受到工程界、政府工程单位及法院之肯定与推崇。
从事桥梁、坝、建筑及道路系统等结构物及基础等之调查、规划、设计、研究、分析、评价、鉴定、施工、监造及养护等业务。
应依下列方式之一执行业务:
单独设立结构工程师事务所或与其他技师组织联合技师事务所。
组织工程技术顾问公司或受聘于工程技术顾问公司。
受聘于前款以外依法令规定必需聘用领有执业执照之工程师之营利事业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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