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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

  日前,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后称要点),部署多项工作。

  《要点》主要部署了新一年五大方向的工作要点:改革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安全治理能力,防范减少事故发生;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绿色建造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城乡建设领域抗震减灾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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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出台的本年度《要点》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便是明确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的规定。前段时间的住建部文件,突出强调了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然而如何界定首要责任、实际职责范围等皆未做明确规定。

  此次《要点》规定:出台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的规定,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等试点,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

  细则的出台,无疑会使新规定的落实更进一步。同时,《要点》中还提到,新一年度住建部将出台包括关于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措施、改革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等多项新规。

  继续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

  工程质量安全,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新一年《要点》就规定: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探索利用第三方力量,对部分地区实施区域质量评价。开展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对于市场而言也是一个新的商机,例如在河南省的试点方案中就规定:评价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或者由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方式。内容包含责任主体自评、责任主体互评、社会评价和监督评价。工程质量评价试点,从17年开展至今已过了3年时间,其规模在新的一年是否会继续扩大,值得期待。

  值得一提的是,在住建部《要点》中,重点强调了要“牵头督导江苏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工作。”江苏受到“重点关照”,这很难不让人想起去年江苏发生的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实际上,早在去年11月,国务院便在江苏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动员会,对做好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提出要求。此次住建部的“重点关照”,实质上是对国务院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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