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发改委新政策。并明确了相应目标及一揽子措施。同时,发改委还规定了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范畴,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养老设施等项目均在列。
《通知》规定,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主要任务包含:明确目标区域、明晰建设领域、界定项目范畴、加强项目谋划、严把项目标准等内容。
《通知》还规定,提供多种要素保障,主要有: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各地区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落实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两新一重”建设的要求,针对县城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县城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予以投入,符合条件的县城公益性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对其中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确需举债的县城公益性项目,除上述资金支持渠道外,还可通过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予以支持。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各地区要针对县城准公益性及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市场化的金融资本与工商资本联动投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准公益性及经营性项目,可通过健全政银企对接机制,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予以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县城智慧化改造、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项目,可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带动民间投资参与投入的积极性。
加强建设用地支撑。各地区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注重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土地,优先用于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积极组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分类推进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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