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部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及时发现处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企业,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围绕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和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突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重点岗位人员配备履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内容,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全面自查,严格开展主管部门核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紧盯“二级及以下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近3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近2年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企业,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企业,省市巡查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等重点企业,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数量开展核查。动态核查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为主,企业一般安全生产条件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即认定核查结论为不合格。区分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核查结论,依法依规实施停工整顿、限期整改、暂扣证照等处罚措施。及时公开通报核查情况,挂钩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通知要求,各市主管部门要落实核查责任,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作为施工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制订具体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建立核查台账,强化层级监督,确保工作实效。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处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整治一批、查处一批、震慑一批,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与网格化监督、执法检查、暗访巡查等有机结合,积极引导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通过核查推动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合督导检查、暗访巡查,对各市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确保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动态核查工作,同时优化核查流程,简化核查资料,积极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核查,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摘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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