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4日,河南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和改革了多个内容,重要内容可总结为以下11项:
1、破除论资排辈痼疾,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2、工程系列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14项注册类职业资格分别是:
注册造价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据豫人社办116号文件,包含一级消防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环评工程师
注册测绘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3、对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察掌握必备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难题、技术创造发明、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与管理等实际能力和业绩。
4、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5、网上申报、电子证书:逐步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加强职称证书管理,加快推行电子证书。
6、破除唯学历倾向。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
7、破除唯论文倾向。探索以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工作总结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8、不再将职称外语作为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
9、打破户籍、地域制约:凡在河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河南省职称评审。
10、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对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制发任职文件、办理资格证书。
11、对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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