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在对某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开展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倒查时发现,由福建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及福建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较差,预算总造价误差率达5.04%。
该项目工程预算价近30亿元
经查,该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未严格按照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及计价
存在工程量多计、定额换算错误、
清单编制说明与清单内容前后矛盾、
部分材料单价确定不合理
(明显高于市场行情价)等问题
导致预算造价误差率达5.04%
超过允许的3%
处罚决定
对编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信用评价P4档次各一次;
对招标预算价的2名编制人、2名复核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对2名复核的注册造价师记入不良信用档案P4等级各一次。
文件原文: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对福建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2家造价咨询单位记录不良行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查,由福建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联合编制的“东南航运中心总部大厦(36#地块E、F幢,37#地块A、B幢)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未严格按规定计算工程量和计价,部分工程量多计,部分材料单价确定不合理,明显高于市场行情价,导致预算造价误差率为5.04%,超过允许的3%。
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5年第164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 2020年第50号令)以及《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合同履约和造价管理部分修订版)》(厦建筑〔2019〕69号)规定,现对编制单位福建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信用评价P4档次记录各一次。同时对招标预算价的编制人张某闽、廖某娟,复核人张某卿(注册造价师:A01350000954)、许某(注册造价师:B06350003093)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注册造价师张某卿、许某记入不良信用档案P4等级各一次。
4759
2021-07-06
715
2019-12-31
352
2020-01-01
2858
2023-06-07
524
2018-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