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福建等地通报了多起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投标人福建省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21日的福州市华润橡树湾配套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福州市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2:
投标人东阳市中*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和浙江立*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在2020年2月25日的共富路(石锦路至沿海大通道段)、锦蚶路(石祥路至锦尚外线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3:
投标人泉州龙*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29日的泉州晋江机场油库及航空加油站迁建项目(非民航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4:
投标人江西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光*建设有限公司在2019年10月29日的莆田市城厢区下黄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5:
投标人福建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2019年12月23日的三明市第五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及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已被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6:
投标人广州观景**科技有限公司在晋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EPC总承包项目中,投标提供的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造假,被晋江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予以行政处罚。
1.宁乡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邓*平案。2003年至2019年,邓*平利用其担任宁乡县玉潭镇镇长、党委书记,宁乡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政法委书记、县委副书记、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帮助多名私营业主、其妻堂弟成某某、其妻外甥媳妇李某某等亲属分包、承揽多个项目工程,并收受他人财物。邓*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邓*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长沙市第四医院原党委委员、院长段*明案。2010年至2018年,段*明利用其担任市四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帮助其妹妹段某某、情人彭某及多名私营业主在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医院基建、信息化建设、急诊楼多功能室改造等工程项目承揽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段*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段*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长沙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案。2010年至2019年,李*在担任城投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接受他人请托,分别为多名特定关系人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并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蒋*案。2012年至2017年,蒋*利用其担任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总规划师、先导土开有限公司、湘新投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帮助多名私营业主在建设工程承揽、监理工程承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在其2016年从公司辞职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利用影响力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是“围猎”与“被围猎”的高发地带,是腐败重灾区。6月17日,住建部官网发布通知,从6月开始开展为期4个月的行业专项整治。其中就包括“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8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深挖彻查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就如何系统治理招投标乱象问题做了总结。
四川遂宁
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309人,追缴违纪违法款3亿元,同步出台9项制度堵塞漏洞。
督促责任单位建立责任清单,分别从招投标文件编制、合同履约管理、标后监督检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薄弱环节对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推动责任单位建立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备案制度、责任追究终身制,将每个项目的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人。
浙江丽水
针对巡察发现丽水市青田县村干部违规承揽、干预工程建设问题,已立案查处23人。
制定了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实行三个一律:所有小额项目一律在县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一律实行双随机抽取中标单位;没有中标公告,财政部门一律不拨付项目资金。
湖南邵阳
通报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对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办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线索大起底。
集中整治招投标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招标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紧盯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紧盯招标代理公司,紧盯违规设置招投标门槛等问题。
建立标后监管制度,对“陪标专业户”“标王”等特殊主体予以坚决打击。
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企业,采取1年内限制从事招标活动、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提高贷款利率等措施。
详细整治重点如下: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深挖彻查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原文:
招投标是政府投资工程的一个“要塞”,利益驱使下极易发生腐败。近年来,针对该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地方政治生态的现实,不少地方和单位开展了系统治理。纪检监察机关在立足职责定位,推动深化该领域系统治理方面有哪些经验做法?结合各地实践,我们采访了部分地方纪委监委负责人。
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既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又协调解决具体困难
谭晓政(四川省遂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遂宁市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截至目前,查处违纪违法人员309人,追缴违纪违法款3亿元,同步出台9项制度堵塞漏洞。治理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突破了许多难题。
招投标领域乱象治理越深入,工作推进阻力就越大,地方党委政府重视程度至关重要。遂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比如将招投标治理成效纳入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项目清单,建立完善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移送、疑难重大问题会商等机制,推动了招投标领域党的领导全覆盖。
系统治理量大面广,不仅治理主体多元,利益主体也多元,常常面临办案进度不平衡、证据标准不一致等问题。此时,我们坚持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既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又积极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比如,针对查办串通投标案件证据固定难等问题,我们多次组织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就证据内容和标准进行研讨,形成了针对犯罪嫌疑人、围标公司、中标企业、买标企业、招标业主等5大对象的书证和言词证据具体标准,提高了侦查工作效率。
在系统治理中我们感到,该领域腐败问题层出不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不清、监管不力,一方面是招标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面对问题视而不见,甚至参与其中;另一方面是行政监督部门监督管理缺位,监督检查走形式。我们督促责任单位建立责任清单,分别从招投标文件编制、合同履约管理、标后监督检查、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等薄弱环节对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同时,推动责任单位建立了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备案制度、责任追究终身制,将每个项目的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人,倒逼责任部门履职尽责。
系统治理不仅要铁拳出击、严肃查处,还要做实“后半篇文章”。我们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行政监督(执法)部门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对标前、标中和标后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补齐制度漏洞,补强薄弱环节,真正构建起长效机制。
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实行全方位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方文军(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不久前,针对巡察发现村干部违规承揽、干预工程建设问题,丽水市青田县纪委监委进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23人。
从近年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来看,招投标中公告发布、标书编制、评标、签约等关键环节仍存在漏洞,规避公开招标、化整为零、围标串标、违规公示等现象较为普遍。“九山半水半分田”的丽水市,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额工程项目比较多,且招投标模式不一,客观上造成了规模标准、招标方式、招标程序不尽相同,廉政风险防控任务重。
为此,我们立足职责,不断加强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方面把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作为市廉政风险防控典型样本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规范化。另一方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风险防控相关制度,实行标前、标中、标后全方位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如庆元、景宁等县制定了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景宁县实行三个一律:所有小额项目一律在县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一律实行双随机抽取中标单位;没有中标公告,财政部门一律不拨付项目资金。庆元县对小额项目具体范围、规模标准、发包公告、发包流程、中标公告、监管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绘制“小额项目简易发包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规范招投标行为,离不开群众监督。在加强村级小额工程建设监督过程中,我们拓宽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决策渠道,让群众更好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实现村级小额工程项目民议、民办、民管。如在莲都区黄村乡黄泥墩村试点推行村级重大事务民主票决制,将村级重大事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10个事项列入必须票决的内容,从2014年至今,在项目推进中没有发生一起上访、阻碍和群体性事件,形成了“黄泥墩经验”。
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实现“三不”一体推进
曾市南(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近日,邵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是一次警示教育。
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前提是发现问题。我们全方位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媒体平台公布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与此同时,督促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5个行政职能部门,对2017年1月1日以来未办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目前已梳理问题线索37条。
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必须紧盯关键领域,力求工作实效。我们开展集中整治招投标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紧盯招标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紧盯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紧盯招标代理公司,紧盯违规设置招投标门槛等问题,重点发力,持续整治。与此同时,建立标后监管制度,对“陪标专业户”“标王”等特殊主体予以坚决打击。
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要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严查典型案件,重拳出击、深挖彻查,形成强大震慑。去年10月以来,我们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了洞口县农业农村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犯罪案件,在查清有关违纪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同时,彻查了该项目的严重围标串标问题,共移送审查起诉33人,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是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为此,我们建立了项目准入制度。比如近日,市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公布了16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企业,采取一年内限制从事招标活动、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提高贷款利率等措施,力求戳到“痛点”,全方位提高失信和违法成本。与此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为鉴、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实现“三不”一体推进。
来源:中纪委官网、住建部网站、福建省住建厅、廉洁长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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