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1、3.3.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同时废止。
目前在建筑业流传着这么一句话:接不到项目等死、接到项目找死!接不到项目等死可以理解,而为何接到项目找死呢?究其原因主要是材料与人工价格不断上涨、项目部不能有效管控、政府监管力度加大等,往往最终造成项目亏损!如何能够有效管理项目、加强财税管控、避免经营风险?这是建筑企业持续经营始终绕不开的题目!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与《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进行了全面协调;
2、调整了建筑结构安全度的设置水平,提高了相关作用分项系数的取值,并对作用的基本组合,取消了原标准当永久荷载效应为主时起控制作用的组合式;
3、增加了地震设计状况,并对建筑结构抗震设计,引入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设计理念;
4、完善了既有结构可靠性评定的规定;
5、新增了结构整体稳固性设计的相关规定;
6、新增了结构耐久性极限状态设计的相关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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