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厦门市建设局通报:因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承建工程的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转包给自然人,现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期限9个月。
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一)与信用监管评价挂钩。在开展年度信用评价时,其信用评价结果限制在不合格的等级范围内:施工企业不得高于B等级。
(二)可作为工程项目招标或业务承接的信用要求。工程项目招标人可以在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拒绝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投标;招标人若要接受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投标的,应在报送招标文件备案时一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实行资质资格差别化监管。企业或单位未从“黑名单”内解除前,资质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批准其资质升级申请、增项申请,并加强对企业或单位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的监督管理。
(四)实行承建(建设)工程差别化监管。企业或单位未从“黑名单”内解除前,各监管部门应将企业或单位所承建或建设的工程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发现企业或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依法实施处罚,并及时通报企业或单位注册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五)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当年一律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一律取消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通报原文: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将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的通报
厦建筑〔2019〕19号
各有关单位:
经查,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承建的“海西首座E30、E41、E55、E57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项目转包给自然人。
厦门市建设局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将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期限9个月(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止),并在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平台上公布。
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由各相关监管部门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请全市建筑市场各相关单位和人员高度重视,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建设工程活动,同时要树立自律意识,诚实守信,加强管理,共同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特此通报。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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