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发展趋势具有不确定性。建筑工地人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作业聚集,疫情防控任务尤为艰巨。全国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织牢织密多道防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图片来源: 延庆融媒
加强参建人员管控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严格落实进入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禁止未经登记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做好人员的健康监测,凡有发热、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立即送医就诊。要开展疫情防控教育交底,要求作业人员注重个人卫生,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求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封闭式集中管理各项措施,在工地各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规定,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要对每天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要加强与属地管理部门衔接,主动配合街镇、社区各项防疫措施。要求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全面排查本市建设工地疫苗接种情况,进入建筑工地的人员均应完成疫苗接种,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力争疫苗接种全覆盖。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十个从严”的要求,从严从紧抓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筛查,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1米线”等常规措施;严格落实环境检测和清洁消杀制度,并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工作、生活、生产环境进行采样、检测;不断加强对重点人群等的管控措施,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倡导参建人员“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尽最大可能减少参建人员的不必要流动。全覆盖核查工地参建人员(含来粤探亲家属)流动情况,有效排查发现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等。如本地局部区域被确定为中高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区域的工地人员不得走出工地。同时,对建筑工地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等重点人员的,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工地所在地的社区,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隔离管理措施。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实施14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函至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就查询现场人员风险等级信息申请开放“湖南省复工复学健康状况查询平台”相关查询接口,并结合全省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迅速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全面加强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同时,利用大数据平台,及时对项目工地现场人员疫情风险情况进行排查,每天定时更新发布“在建工地实名制考勤人员风险状况”和“中高风险人员名单”,要求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项目现场防疫工作,并要求辖区内各项目现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和工人每天坚持打卡考勤,对有高风险的人员和项目工地采取相应措施,按防疫规定报告社区、进行核酸检测或隔离。只有在红、黄码转绿码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紧急通知压实防控责任,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切实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所有项目要对现有人员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近期疫情发生后从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活动轨迹交叉人员、其他从省外来甘返甘人员等情况。严格筛查新入场人员,收尾项目应保持人员稳定,尽量做到人员只出不进。施工高峰期项目和新开工复工项目要对计划入场人员进行严格筛查,对近期疫情发生后从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活动轨迹交叉人员严禁进入工地,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处理。对近期疫情发生后其他从省外来甘返甘人员,要居家隔离14天以上并进行核酸检测,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方可进入工地。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工地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出入测温登记、佩戴口罩、查验行程卡、健康码等制度,严格执行“亮码”通行制度,建立日排查台账,坚持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确保及时全面掌握每一个施工现场人员的来源和去向。各地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逐一进行检查,督促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对不落实防疫措施的要严肃处理。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对照台账实行“点对点”服务,共同做好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四川省疾控中心发布提示,对于新进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入职前应查验其健康码和前14天行程轨迹,并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工地人员每天开展健康监测,每天核对一次“健康码”;对经常外出的采购员、食堂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定期检测核酸;平常在工地时少 “打堆堆”,减少人员聚集。
实施全封闭式管理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实施全封闭管理,全面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入口要24小时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核对人员身份、健康状况和等级,落实“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要求建筑工地人员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违反者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施工现场、办公区、宿舍、食堂等区域需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到“五有”(有专职卫生员、有疫情监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所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施工现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派专人值守。职工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要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并设专人看守,进行统一管理。受场地限制无法统一设置职工宿舍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则要求全省建筑工地全面加强防疫措施管理,落实好环境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派出4个暗访组,抽查了海口市4个区的建筑工地,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予以纠正。
坚决构筑免疫屏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从严落实疫苗接种,切实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优先保障参建人员的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采取分时分批的方式,积极组织工地符合接种条件的参建人员有序前往接种点接种疫苗或协调有关部门在工地设立疫苗临时接种点集中接种,于8月15日前实现参建人员全员接种(至少完成第一剂接种),后续新进场参建人员,如未接种疫苗的,应在进场后2日内完成疫苗接种。迅速建立参建人员疫苗接种档案,实时掌握疫苗接种情况,并按“每周一报”的要求按时做好疫苗接种情况的报送工作。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加大对建筑工地人员疫苗接种政策以及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建筑工地人员的疫情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参建单位要详细查询未接种原因,加强正向教育引导,确保建筑工地人员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对属于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须有医院相关诊断证明或接种点医生的筛查意见,对于临时疫苗接种禁忌人员要持续做好动员工作,督促建筑工地人员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急通知建筑工地要压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各方疫情防控责任,认真做好人员出入管理、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要全面掌握暑期建筑工人流动和出行情况。对回乡探亲返岗工人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要全面摸清底数,掌握目前我省在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在我省住建领域务工人员,合理引导“两类人员”无特殊情况尽量留在务工地。指导督促物业、环卫、建筑业等行业重点单位和人群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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