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4日),河南、陕西、江苏三省分别印发通知,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对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作出停考的决定。
河南省
关于2021年度河南考区注册设备监理师
和一级建造师考试停考的公告
按照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将河南考区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定于2021年9月4–5日举办的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停考。原定于2021年9月11–12日举办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停考。
二、已报名缴费成功考生的报考费将退还至原支付账户,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
三、2021年度在河南考区两项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支持!
附件:咨询电话(略)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4日
陕西省
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陕西考区停考通告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保障广大报考人员人身安全,确保疫情风险可防可控,经研究,决定陕西考区停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陕西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因停考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咨询电话:029-89538291,029-89530805。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4日
江苏省
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研究,调整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原定9月11、12日举行),施行停考。在江苏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考费用无需另行提出退费申请即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因停考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报考地区号+12333)。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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