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重庆元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17时。
原文如下:
重庆元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1日作出(2021)渝05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重庆向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对重庆元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飞公司"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2月1日作出(2021)渝05破87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元飞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1年7月22日,经债务人申请,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渝05破8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元飞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为实现重整目标,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元飞公司概况
元飞公司于1982年1月1日成立,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1号,法定代表人熊科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622073378N。
元飞公司企业注册资本为16680万元,其中熊科詠占股比例为1%,龙海鸥占股比例为99%。
元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体育场地施工(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房地产开发(以上均凭相关资质执业);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混泥土预制构件加工;碎石加工;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元飞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建筑行业近40年,形成了一支包含近60名核心技术成员在内的成熟施工团队,曾与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中治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中交集团、万达、金科、华润、联发、金茂等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二、元飞公司的资债情况
(一)资产状况
元飞公司资产主要包括不动产、动产、存货、应收账款、商标等资产类型,据初步评估,元飞公司名下动产、不动产、商标市场价值总计约为384万元,清算价值总计约为269万元,其他类型资产价值仍在审计、评估过程中。
(二)负债状况
元飞公司负债类型包括职工债权、税收及社保债权、担保债权、普通债权等,截至目前,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确认的非职工债权共计103笔,所涉债权金额共计约人民币4.5亿元;经管理人调查、公示确认的职工债权共计24 笔,所涉债权金额共计约为人民币234万元。以上债权审查数据并非最终结果,债权数据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后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拥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能够为元飞公司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四)对相关行业熟悉,具备与元飞公司重整相适的施工项目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者优先;有相关行业投资、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
四、投资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保证金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到报名现场提交或者邮政EMS邮寄给管理人,与此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2.报名地点、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97号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1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车俊杰15223397418
电子邮箱∶511804231@qg.com
3.投资意向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管理人账户信息为∶
户名∶重庆元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人账号∶31000269392001867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西郊支行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参与重整的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机构规模、业绩经验等企业资料;
3.意向投资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5.意向投资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征信违法记录、无负有债务不能清偿的承诺函;同意对知悉的元飞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6.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及报名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期限)内,将结合上述资格条件及投资意向保证金缴纳的情况,对报名者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对于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将向其送达书面《报名成功确认书》;不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将于以上资格审查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报名未成功,并无息、原渠道返还保证金。以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17时。
(二)尽职调查
对于收到《报名成功确认书》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应于收到《报名成功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此后,意向投资人可在管理人安排下充分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调查,管理人将协调元飞公司予以积极配合。未于上述限期内签署《保密协议》的,视为放弃尽职调查权利。以上尽职调查截至日期为2021年12月24日17时。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参与遴选
经尽职调查后,所有报名成功的投资人可根据已掌握的债务人情况,结合自身商业判断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参与遴选程序,有意向参与遴选程序的意向投资人须于2021年12月29日17时前向管理人报送《重整投资方案》,方案报送后可进入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逾期未报送《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投资人遴选资格,管理人将于上述《重整投资方案》报送限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返还保证金。
((四)遴选及确定重整投资人
进入投资人遴选程序后,管理人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具体程序是∶
1.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整投资人评审确定;
2.对符合报名条件,缴纳足额投资意向保证金,且报送《重整投资方案》的遴选程序参与人,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资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保障以及《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3.在招募期间,如果只有一位意向投资人进入遴选程序的,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可直接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4.管理人向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签发《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确定重整投资人身份。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应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5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或债务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先前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
(五)投资意向保证金或重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阶段
1.意向投资人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将于无息、原渠道退还投资意向保证金∶
(1)经管理人审核报名不成功;
(2)未被遴选为重整投资人或视为放弃遴选资格,并交换从管理人处取得的一切资料;
(3)在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之前,主动、书面申请退出参与招募、放弃资格,并交还从管理人处所取得的一切资料。
2.重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若债务人或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进入清算程序,管理人将于进入清算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重整履约保证金,具体事项另行在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
六、投资意向保证金或重整履约保证金的没收
1.获选投资人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后主动声明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或限期内不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获选投资人与债务人(或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故退出或不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义务;
3.意向投资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4.意向投资人未能遵守《保密协议》相关约定。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本公告有关项目情况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4.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5.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6.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需了解招募的详细信息请与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重庆元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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