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型,工程建设单位越来越重视工程索赔工作;吉德高速公路7号合同与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标段;项目索赔操作流程简要介绍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项目索赔和管理程序。1.工程概况:济德路7合同段位于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环城路,与济青路相连。本合同段共有互通式立交1座、分离式立交1座、中桥3座、小桥3座、箱涵1座、涵洞19座;该项目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1座,小桥1座,分离式立交6座,箱式立交2座,圆管涵2座;该项目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日竣工。合同七及a标段全长10.78km,其中路基填筑1647000 m3,沥青路面193800 m2,砌体防护78838 m3。总成本为2.298亿元。两个合同段路基为高填方路段,大部分跨越鱼塘和稻田,地形条件复杂。在设计中,采用砂桩、粉喷桩和抛石挤淤处理地基,但有些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大部分被采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而工程成本必然会增加。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了各种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工程索赔原则:
2.1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提交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括索赔桩号(结构名称)、索赔原因和依据、事件开始日期和估计损失,无详细计算数据和证书。这样,监理工程师就可以通过意向书
2.2对整个事件的原因、地点和索赔方向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由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应在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前往现场核实
2.3,收集的证据应当确凿,理由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均应附经现场项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吉德路和环城路规定的期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书,并按合同要求抄送意向书
3.1.1索赔项目类型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图纸延期发放索赔: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建设单位有权免费接收业主或其委托设计单位提供的所有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向建设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图纸及有关资料在28天内未收到的,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监理工程师交付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在28天内未收到,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提出索赔申请。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开始日期,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期。由于是施工前的准备阶段,此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的施工机械将进场。当因缺少详细图纸而无法施工时,应支付机械停滞费[机械轮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定期维护费)×50%]索赔
b。恶劣天气引起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和工期索赔;业主一般为在建工程投保,因此恶劣天气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工程未投保的,应当按照合同条款及时提出索赔;此类索赔的计算方法:不利天气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开始日期,不利天气条件的结束日期为索赔的结束日期。例7从5月3日至18, 1997日,济南市市突然发生暴雨,影响了进出路承台和匝道桥、一些涵洞和砂垫层的基坑。我们部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分为已施工变更的工程建设项目、已增加的工程建设项目或局部规模、数量变更的工程建设项目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令或业主出具的变更图纸之日为开工日期,变更项目完工日期为索赔结束日期
d。由于承包商的不可预见的能力造成的索赔:由于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图纸不完整,一些工程承包商无法进行正确的计算,如地质条件、软地基处理等,这些工程一般要求增加工程数量或需要重新投资新的工艺和设备。计算方法:承包人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的第一天为开始日期,终止日期为索赔结束日期
e。外部环境引起的索赔:因业主的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土地使用权等)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开工日期。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动消失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的结束日期。此类项目通常会对工期和施工机械成本进行索赔F.因监理工程师指示引起的索赔: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的日期为开始日期,根据指示完成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的结束日期
g。因其他原因造成施工单位索赔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起止日期
3.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从索赔事件计算之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之日,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日记录,并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如果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还应完成现场照片和视频数据的完整性,并粘贴和打印说明,供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它很难成为解决索赔的有利证据。同期记录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和过程中现场的实际情况,现场闲置人员和设备清单;工期延误;对项目的损害;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账单等
3.3详细情况报告:索赔事件期间(每隔一周或更长时间,或由监理工程师确定,视情况而定),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分阶段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的当前损失金额和影响程度以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抄送详细报告并上报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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