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上次全国例行检查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派出8个检查组赴当地检查。这一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公平分配转向质量安全。
此前,国务院领导协调小组与当地政府签署“责任书”,要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不少于700万套,竣工500万套以上。继2011年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后,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量达到历史最高峰值。
工程质量问题随之而来。海南、湖北等地相继出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府及时查处了使用“薄钢筋”、“低标号水泥”等涉及工程质量的问题。一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建立“终身问责”来实现“制度威慑”,另一方面,还努力建立全国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采购平台,确保不合格建材不进场。保障性住房建设。
检查组
此次专项检查将涉及建材采购、施工技术、施工现场管理、质量评定、竣工验收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个环节和环节。
“这几天,已经有8个检查组到达地方一级。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保障房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位官员向《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证实,这项工作是按照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总体要求安排的。2012年初,专项检查工作已进入工作日程。
专项检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牵头,建设市场监管司、建设标准定额司、检查办公室共同协调参与。以上各部厅组成检查组,分头驻扎各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在本次专项检查范围内。
此次专项检查是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首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在此之前,虽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有关部委也开展了一系列的监督工作,但都是“开工、资金、土地使用、分配、质量”等综合性监督,而不是对工程质量的专项检查。
在此之前,市委书记兼住房城乡发展部部长蒋伟欣向地方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强调,严格控制项目验收,不接受质量问题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时,要追究责任,限期整改。
目前,已对河北、山东、陕西、海南、福建等地八个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此次检查将基本覆盖中国除西藏外的大部分省区。”督察组分地区,一个督察组负责3至4个省的专项督察。必须蹲在工地上,而不是在地里走来走去。
记者了解到,这次专项检查将涉及建材采购、施工技术、施工现场管理、质量评估、竣工验收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各个环节和环节。”当现场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时,督察组有督察室参与,督察室在一定程度上用于处罚和执法。建筑市场监管部门也有管理建筑企业资质的权力,所以实力比较大。”
物资采购“收货权”?
在零部件和建材“终身制”的背后,住建部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管部门,一直希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零部件和建材统一采购平台的工作。
这不是一次只涉及政府和被保护人利益的专项检查。接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通过这次强有力的专项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推进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材料和构件采购终身责任制。对存在问题的建材品牌和生产企业,实行“一经不合格,终身禁止”的黑名单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蒋伟欣在“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中,把这项工作作为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蒋伟欣的要求是探索2012年度保障性住房建筑材料和构件的“终身责任制”。
记者了解到,在零部件和建材“终身制”的背后,住建部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主管部门,一直希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零部件和建材统一采购平台的工作。上述权威人士表示,这项工作计划已久,并与有关方面进行了多次磋商。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机遇”,工作没有加快。
据群众反映,2011年,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检查流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市场的钢筋345吨。根据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除10mm型钢筋外,其余12mm、14mm、25mm型钢筋质量均低于国家标准。施工现场第二标段22mm螺纹钢筋重量偏差为“-16%”,是国家最低偏差标准“-4%”的4倍。
此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工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市各地对廉租住房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部分廉租住房使用不合格钢筋。与此同时,广西部分廉租住房仍采用32.5号水泥代替国家标准42.5号水泥建设廉租住房,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此前,北京市政府下令拆除和重建的大兴保安楼项目也因购买不合格水泥等级而被取消。
“从目前例行检查和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来看,主要是采购前期的建材问题。因此,如果我们能够建立一个采购平台,设立准入门槛,统一认证和监管,我们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些问题。
但是,这项工作的推进并不顺利。由于建材采购量大、涉及主体多、利益格局复杂,具体实施前景并不明朗。
全面“终身追求”
2012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材料和构配件采购供应终身质量责任制。
对于加快推进统一采购平台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上述负责人表示,这方面还不清楚。但他表示,从质量控制的角度来看,确实有必要建立一套专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材鉴定和质量评估的制度,“至少要让存在质量问题的建材产品或建材企业有一个明确的备案制度,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使用。”
在此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地方政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建立“项目法人”终身责任制,项目法人解释为建设单位。同时,责任到人,即项目设计、监理、项目负责人,实行终身责任制。
“事实上,一个统一的建材采购平台,或者至少是一个统一的信息系统,是实现这一终身调查的技术手段。否则,就要实行所谓的“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可以放在哪里,让所有地方政府部门都能看到并使用?没有这个基础,就很难实现“无准入”。权威人士说。
记者了解到,蒋伟欣对这项工作的要求是:“我们要严格控制建筑材料的采购和验收,杜绝在建筑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从2012年起,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材料及零部件采购供应终身质量责任制。”
“要严格逐户验收工程。有质量问题的房屋,不得验收合格,不得交付使用。“我们也要追究责任,限期改正”蒋伟欣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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