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建筑人才网的最新调查指出,有87%的人想在年后跳槽。这个比率确实高得吓人,是因为待遇不好、还是环境太糟、或是老板太苛刻?但据说会离职的最大原因,是人的因素。
简单说,比如看不惯某人的行径、同一个team里有讨厌鬼、专打小报告的人,以及公司内部充满斗争文化,让人爆炸。以离职的方式,也等同是开除同事、老板,若自己还跳槽到更好的职场,这种复仇心理实在大快人心。
离职的完美时间表
筑招网就提到离职的完美计划,一般来说,二月中过年,年前领走年终奖金,放满9天年假之后,几乎是跳槽高峰。一般早鸟的跳槽时间表是这样的:11月起陆续谋职探路,12月投简历,元月面谈,年前确定被录取,年后第一周提辞,在休完连续假期之后离职。
这真的是蛮完美的计划,不过,很多人会忽略一个很重要的关键:到底哪时候要告知公司、多久前告知?跳槽需要提前告知公司吗?
其实,这在劳动法是有基本规范的,如果没有符合这个规范,公司与老板是可以暂时不批准您的辞呈,甚至因为拖延关系,让您与新东家无缘,或是该有的福利与权益损失了。
预告离职时间的三种规范
至于员工自愿离职的预告时间,如果您的工作工龄介于三个月至未满一年,必须提前10天预告;如果工作工龄一年以上、未满三年,必须提前20天预告;若工作工龄满三年以上,必须提前30天预告。
当然,有些公司的规定与劳动法不同,您可要仔细看了。如果公司的规定比劳动法严格,这样是不行的;若比劳动法宽松,这是可以的。换句话说,如果公司规定工作工龄满三年,提前于20天预告,这是可行的,但要求员工提前两个月预告,这就不行了。一旦如此,您可以拿着条文与公司人资部门力争,即使向劳工局告知也无不可。
分清定期与不定期契约
正常而言,只要您是普通的上班族,大多属于不定期契约,也就是当您去面试或上班的第一天,老板没有告诉您做到哪时候,您就是不定期契约,此不定期契约对劳工比较有保障。何谓定期契约,就是类似约聘雇或派遣工,比较没有保障。
总之,不论您是高薪被挖角、还是负气跳槽,该争取的权益要争取,该有的年终、奖金、分红等,都要跟公司算清楚。
在此之前,更要了解劳动法相关规范,免得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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