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底到5月31日,北京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帽使用情况大检查。按照北京市住建委相关通知要求,自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帽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统一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
据了解,此次检查涉及范围较广,包括在该市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自查自纠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抽查两个阶段,从实体安全和管理行为两方面开展检查。
实体安全检查方面,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帽的帽壳、帽衬、下颏带等是否符合《安全帽》(GB2811-2007)《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2013)要求;
2.安全帽的性能类别和帽壳材质是否符合《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2013)要求,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
3.安全帽是否具有《安全帽》(GB2811-2007)规定的永久标识和产品说明,是否具有“QS”和“LA”标识;
4.安全帽是否超过有效使用期仍在继续使用;
5.安全帽是否存在部件损坏、缺失,影响正常佩戴;
6.安全帽是否受过强烈冲击(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仍在继续使用。
管理行为检查则包括了安全帽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和报废等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工程项目要转变对安全帽的检查方式,从之前过于关注“是否戴安全帽”,转变为查“安全帽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适用于施工现场”等,从根本上保证安全帽能够发挥安全防护的根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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