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涉及到设计院的经营思路时,设计院的领导往往强调设计业务的独特性。但是,究竟设计院的经营与其他行业有何不同呢?让筑招网小编一起来探讨一下设计院领导们所说的是否切实存在。
有些设计院院长声称:“我们的产品比较特殊,我们的产品是图纸,也只有我们这样的设计院才能把图纸当产品。”
然而,以图纸为产品的情况在国际上已经不再普遍。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开始实施EPC总承包模式,将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整合进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相比之下,我国仍然以传统的五方责任制为主导,未能迅速转变。设计院在EPC模式中的贡献是否令人骄傲,值得深思。
还有设计院院长强调:“我们设计院专业性强,都是有专业有文凭的高等人才。”
确实,设计院聚集了大量专业人才,但这并不是独特之处。各行各业都有专业性的要求,从医生、律师到厨师、建筑工人,都需要专业知识。在当今社会,过多的毕业生涌入设计领域,但并未提高整体水平。专业性的强调不能掩盖行业内人才水平不断下降的现实。
还有设计院院长说:“我们做设计必须按照规范要求来做,有国家级规范,有省级规范,还有地方规范,不容易!”
规范的存在确保了设计的质量和安全,但并不是设计院独有的特点。规范是一代一代人经验的总结,是为了避免重复的错误和事故。规范不仅在设计领域存在,在食品、医疗、建筑等各行各业都有,是社会运行的基础。规范并不妨碍创新,反而为创新提供了更为安全的基础。
还有设计院院长说:“设计行业被列为服务行业,设计就不是拼技术了,而是拼服务,是跪舔式服务!”
服务行业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设计属于生产性服务业,与其他服务行业并无本质区别。设计的服务品质同样需要专业、创新、高水平的技术支持。将设计业务简化为“跪舔式服务”是对设计师的不公正评价,忽略了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贡献。
最后,有设计院院长提到:“我们跟别的服务业不一样,我们设计院都是有资质许可的!”
资质许可是政府对行业的管理要求,不仅设计行业需要,其他建筑相关行业也需要。拥有资质证书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客户信任,但并不是设计院独有的优势。有了资质,只能说明符合基本标准,但并不能代表卓越的设计能力和服务水平。
总的来说,无论在哪个行业,经营的关键都在于双赢原则、诚信原则和价值原则。设计院并没有天生的独特性,真正的区别在于是否能够在服务中体现专业、创新、高水平的设计能力,以及是否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并创造真正的价值。设计院的经营思路,应当着眼于提升设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而不是依赖于表面的独特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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