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浙江多个水泥重镇公布停产计划,其中湖州市长兴县水泥企业从12月15日起停产,衢州市水泥企业从12月17日起停产,均停产至12月31日。其中衢州市水泥企业还启动第二阶段停产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原则上每条生产线停产15天以上。
水泥内参通讯员消息,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节能降耗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发布《关于在12月开展线产能错峰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称为更好的践行“两山”理念,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去产能工作,优化县传统产业结构。根据10月24日省委常委会上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对进一步做好能源“三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在12月开展线产能错峰生产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有保有压,科学合理”原则,遵循“精细化编制,差别化对待,动态化管理”总体要求,鼓励低能耗,高产出,高附加值行业企业开足马力、释放产能;严格控制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企业尤其是燃煤企业产能,调整县传统产业结构,确保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完成全年指标任务。
限产能错峰生产方案
对象:水泥行业企业停产
时间:2019年12月15日零时-2019年12月31日24时。
要求:停止生产用电,保留生活、办公、安保用电。
该方案从2019年12月15日起开始实施,若遇上级指标调整等突发情况,由县节能办及时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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