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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八大员”!浙江:13个施工现场岗位需培训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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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住建厅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办法》,重点包括,13个施工现场岗位需培训上岗:

  培训岗位包括:

  土建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土建质量员、装饰装修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13个岗位。

  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同时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职业培训。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非土建类中职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4.建设类职业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由院校集体代报相关岗位职业培训。

  测试管理:

  采用集中在线网上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 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合格成绩经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由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成绩合格人员一键生成证书编码后方可在管理系统上打印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机构应在测试开始前宣读考场规则,告知违规处理办法,并依据《浙江省建设类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测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通过管理系统进行黑名单登记,根据情节轻重自查处之日起禁考1年或2年。

  监督管理: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对发现在报名、培训、测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应暂停其培训测试资格,直至取消培训机构备案,注销其违规期间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职业培训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对培训机构、机构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有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对违规取证人员予以通报,注销其已发放的培训合格证书并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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