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科学技术政策和上级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2、领导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根据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组织引进和推广国内外的先进科学技术。根据国家需要和本单位的条件,决定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的工作计划。提出企业挖潜、革新、改造的方案和技术措施。组织处理重大科研、生产技术问题,从技术上保证生产、设计和科研等国家任务的完成。不断提高本单位的科学技术水平。
3、主持制定本单位技术管理、工艺标准、技术操作规程、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审定和签署各种重要技术文件,包括重要技术总结、科研报告、重大工程的设计方案以及技术改造的项目和方案等。
4、参加或参与领导本单位学术(技术)委员会的工作。主持本单位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学术论文的评价以及其它学术、科研、技术活动。组织群众的技术革新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和创造发明,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
5、参与领导本单位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科技人员培养进修的规划和意见。主持对科技人员的技术考核工作,提出科技人员使用、调配、奖惩和晋升的意见。
6、总工程师对技术科室和车间的技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在技术工作上,各职能机构必须服从总工程师的指挥和调度。
7、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并分工负责一部分技术领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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