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防灾科技学院副校长刘春平提出一份关于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结构安全监测工作的提案,加快重大工程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他建议,加快重大工程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做好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的风险监测评估。
刘春平表示,随着我国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核电站、特大桥梁、水库大坝等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广泛分布。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安全性不容忽视,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不仅对工程本身带来巨大损失,而且对与工程密切相关的社会、经济、自然环境均造成巨大危害。
他举例,2020年5月5日,广东省虎门大桥桥面发生强烈振动,极大影响行车舒适性及行车安全。另2019年10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发生桥面侧翻事故,事故造成3人遇难、2人受伤。这些事故引起全国对大桥安全特别是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安全的广泛关注。
刘春平介绍称,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的风险来源较多,既有外界振动、破坏造成的影响,也有工程结构使用中积累的损伤。因此,防范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安全事故发生,除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防范外界破坏外,运用先进的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开展重大工程结构安全动态监测和检测,实时掌握工程结构安全状况十分必要,特别是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面严重沉降地区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开展结构安全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进一步介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开展工程结构安全监测工作也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九条规定:“水库、油田、核电站等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强震动监测设施,其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409号令)第十五条规定:“特大型桥梁、核电站、水库大坝等重大建设工程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例如,发生“5.5”振动事件的虎门大桥,其安装的强震动监测系统提供了长达10年的连续监测数据,为结构评估和应急处置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
刘春平表示,重大工程脆弱性较高,灾害链条长,复合灾害重,若未对其进行合理的结构安全监测将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国家经济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他建议对全国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开展结构安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提出加强工程结构安全的监测工作方案,并加快重大工程结构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做好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的风险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防范化解重大工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他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支持重大工程结构安全监测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完善相关技术标准,为重大工程结构安全运行和早期风险预警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此外,刘春平还建议能源、水利、交通、科技等部门,组织有关科研院所及时研发核电站、特大桥梁、水库大坝等重大工程结构安全预警技术,实现工程结构危险萌芽阶段的提前预警,为未来工程结构的风险设计与管理提供基础性数据,为工程结构的养护决策提供基于实际运营状态的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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