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将于9月1日至15日开展2020年下半年全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持续稳步提升。
据了解,此次巡查范围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注册在监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大型公建等工程以及纳入全省“空心村”治理的集中安置项目。巡查内容包括各地主管部门质量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在随机抽取确定受检工程后,巡查组将实地检查工程实体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下发执法文书。检查结束后,巡查组将向受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集中反馈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普遍问题,并提出下一步要求。
巡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的,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的,由工程所在地行政处罚实施部门及时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处罚,并按要求时限将整改回复资料和调查处理结果报告巡查组。逾期不报且无正当理由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下发督办函,抄送市政府,并提出追责建议。
巡查结束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市工程质量监管情况、检查发现受检工程的主要质量问题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全省通报。
摘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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