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建办〔2020〕10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市管理局(执法局):
今年第10号台风“海神”已于9月4日早晨由强台风级加强为超强台风级,对我省影响仍然较大,防汛防台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要求以及巴音朝鲁书记和景俊海省长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10号台风“海神”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
第8号和第9号台风相邻较近,土壤含水量趋于饱和,天然水体基本处于满流状态,各地要加强对长期超载运行的排涝设备进行检修,做好备用设备维护保养,时刻保持备战状态,确保涝水及时抽排。要加强城市给排水、燃气、供热等各类场站和管网的安全防范,完善防洪防涝防风应急措施,确保城市“生命线”设施安全平稳运行。要及时掌握统计市政基础设施灾损情况,为全省部署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各地要加强户外广告、门店牌匾设置巡查和防范加固工作,防范极端天气可能引发临时搭建物和广告牌匾倾倒、滑落等风险。要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各类城市设施的安全监控,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群体性伤亡事件。
各地要对路灯、桥梁护栏及高架桥相关附属设施的牢固性进行全面安全排查,防止因台风刮落造成人员财产损失。要进一步消除枯树枯枝安全隐患,以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公园管理部门要及时关注天气预警信息,遇有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立即停止公园内游乐设施运营。
二、加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各地要切实加强城市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重点对建筑年代久、建造标准低、低洼易涝区域的房屋排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腾空,设立警示标志;对C级危房要加强巡查和管控的力度及频次,保证住用安全。
各地要做好强降雨和台风经过地区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对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住房,要动员农户及时撤离。洪涝、台风过后,要第一时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危房鉴定工作,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新增危房要及时纳入计划实施改造。
三、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受第8号和第9号台风影响,建筑施工现场土壤持水度已基本饱和,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模板支撑基础、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松动,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各地要继续做好防御10号台风防范工作,进一步督促施工企业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要坚决停工,坚决不能“带病”作业。各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复工前安全排查和防护、加固工作,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加固或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要将施工现场的深基坑及支护、临时用电线和办公室、宿舍、围墙等生活设施及附近的临建设施等作为排查重点,不落一处、不漏一人。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及时撤离人员和停止相关作业,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从最不利情况的出发,坚决做好各项防范和群众转移避险工作。
四、抓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灾害预报信息,形成预警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联动机制,利用政府网站、微信、QQ、微博等公众平台提前部署防范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的能力。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掌握动态,确保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发现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4日
2631
2023-02-01
832
2020-06-01
633
2019-06-28
289
2020-08-27
24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