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领取的工资是“工资”、“基本工资”还是“经常性工资”?
讨论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日常上班得到的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经常性的工资呢?相信这个话题,会问蒙大家吧?这玩意还分基本工资和经常性工资?是的谁一开始听了自己不擅长的话题都会有这样的表情和心态,那么我们发放的工资究竟是个啥玩意?看看我给出的几点,你或许会有所收获。
(a)太复杂,难以理解
“经常性工资”是总审计局统计的劳务工资,包含了很多科目,让人了解自己的工资收入,并与人历年的工资收入进行对比。因为每月发放的“固定津贴和奖金”太多,无法一一列举,只是整体经济指标之一。从它的统计用途来看,说明中国人历年工资收入的对比并不是用来协商招聘工人的工资的。招聘工人时,建议“基本工资”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协商确定,并明确“基本工资”的概念;否则,工资谈判将陷入丝绸管理的利益中。
(b)太多福利项目没有重点
“经常性工资”的金额在外观(或定义)上明显更高。相比于“底薪”,它让工人在面试开始时有更震撼的效果。但细看,“经常性工资”中包含的科目数量却令人眼花缭乱,摸不着头脑;如果仔细逐项了解他们内容的科目,很多科目都可以归结为劳动福利,比如房租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但是企业之间福利差别不大。工人真正关心的是“基本工资”(或基本工资),它是固定的,是作为工资调整或年终奖金计算的依据。低“底薪”也没那么诱人。
(c)科目变动带来的风险
“经常性工资”科目有10多个,大部分是劳动福利。申请“经常性工资”并协商工资后;一旦增加行政院总审计局的定义或企业自行变更劳动福利账户,就可能发生企业违反劳动合同工资内容的情况。企业为什么要留下不可预测的风险?
(d)对不遵守“经常性工资”的处罚
以“经常性工资”为工资谈判,换句话说,HR人员必须以区间、定额、最低额度三种方式公开披露或告知面试官“经常性工资”的范围,这与在面试安排上浪费更多时间无异。“经常性薪酬”公开披露有上述三种方式,HR人员倾向于选择区间法;但如果人力资源人员以区间显示“经常性薪资”的范围,应该知道不超过新台币五千元。超过上述范围的,按违规处罚至少6万元。
总结
劳动者就业前的协商不能脱离工资;春节前后,“低工资”也是名列前茅的常见因素。能说明或明确工资是招聘的前提,不需要空泛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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