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引导和鼓励长三角地区建筑业青年法律工作者为我国建筑业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促进本地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宣传和推广一批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专业青年法律工作者,展示长三角地区建筑业法律工作的成绩,彰显长三角地区建筑业法律服务的软实力。
二、推选办法
1.由主办机构《建筑时报》邀请相关机构的专家组成推选委员会,负责“长三角建筑业十大青年法律菁英”的候选、预选、推选、审查确定、公布、宣传推广等工作。
2.候选人物的产生:A.推选委员会专家个人推荐;B.相关社会机构推荐;C.其他相关人员推荐;D.自荐。
3.“长三角建筑业十大青年法律菁英”的产生:由推选委员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10位获奖人物。
4. “长三角建筑业十大青年法律菁英”的公布与宣传:2021“长三角建筑业十大青年法律菁英”获奖名单产生后,将于6月26日在上海,由《建筑时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主办的长三角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青年法律论坛予以公布、颁奖,并在《建筑时报》进行公告。
三、推选标准
“长三角建筑业十大青年法律菁英”的推选标准是:近三年度内(2019-2021)对建筑业法治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产生重要影响,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青年法律工作者。
基本条件为: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5日后出生),从事建筑业法律工作8年以上,在长三角地区(含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的建筑业相关企业或律师事务所任职的青年法律工作者。
入选“长三角建筑业十大青年法律菁英”应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在建筑业法律领域的某一方面做出创新努力或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2. 积极参与国家或地方建筑业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做出重大贡献,受到相关部门实质性肯定的;
3. 所提出的建筑业法律思想、观点受到业界广泛关注,可能对建筑业发展产生正面、重大影响的;
4.在建筑业法律纠纷的司法处理、相关法律服务等实务领域,成功探索出具有创新性、广泛推广价值,并能解决重大实务问题的路径、模式和经验的;
5.在建筑业法律知识普及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6.推荐人或自荐人认为符合“长三角建筑业十大青年法律菁英”推选活动指导思想的。
四、其他事项
1.推选委员会专家个人、相关社会机构、其他相关人员、自荐人推荐的候选人均须本办法附件的规定,填妥候选人推荐表,并于2021年6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提交至推选委员会。
2. 推选委员会联系人:《建筑时报》何梦吉18616259529(微信同号),邮箱652016115@qq.com。
3.本次活动不收取推选费用。
附件:
2021“长三角建筑业十大青年法律菁英”推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2021“长三角建筑业十大青年法律菁英”候选人推荐表
3443
2021-08-26
606
2022-01-18
2087
2022-09-11
6917
2024-04-03
254
2019-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