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8月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实施的《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权威解读。此次改革有助于减环节、减时限、降费用、减材料,综合测绘费用可降低20%以上。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测绘工作存在的问题,确定改革任务,提出改革举措。《指导意见》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范围和目标。“多测合一”改革不是全流程合并为一个测绘事项,而是从“一个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供一次”为目标,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多测合一”改革是针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全流程,针对的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业务。施工单位建设过程中自行开展的测绘业务不列入改革范围。“多测合一”改革所指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山东省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第二部分明确了改革的4项主要任务。
一是整合测绘事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事项,分阶段或全流程整合成一个测绘事项。
二是统一测绘基准和技术规程。“多测合一”统一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若因大比例尺测图等原因,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地方平面坐标系统的,应使用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且唯一、合法的地方平面坐标系统,并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建立联系。
三是搭建成果共享平台。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搭建省市县“多测合一”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测绘服务机构提供的测绘数据的统一汇聚,并依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提供给相关部门。
四是优化市场环境。及时清理、取消本行政区域涉及测绘市场的行业性保护政策,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专门测绘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更不得通过划分服务区域等形式变相垄断测绘市场。测绘服务机构对“多测合一”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发现共享测绘成果质量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三部分明确了改革的职责分工。《指导意见》明确了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大数据、行政审批服务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多测合一”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要求,提出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的测绘事项内容清单及要求等,做好测绘成果互认共享。
第四部分明确改革的保障措施。明确强化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做好宣传培训等保障措施,确保“多测合一”改革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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