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游走在法律、公司制度和员工之间。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言语和意见可以清楚地决定这个人是否能够继续工作,是否符合就业要求,是否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对待。我们需要做的是做一个态度HR。
1.客观地对待类似的事情
每个公司都有女员工,她们会经历婚姻和生育,也会经历怀孕。那么,整个周期从孕前到孕后期一直持续一年以上,直至分娩,分娩前有三个时期,即早孕、中孕、晚孕,直至分娩和产假。事实上,在初始阶段就应该注意。员工自己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宝宝,公司和同事也可以给予人文关怀。
孕中期要定期做各种检查,注意饮食等。并继续在自己的岗位上工作,孕晚期是个大月份,肚子已经很大了,在路上要注意安全和相关事项。怀孕期间还可以工作,但由于外界因素,工作量可能不如以前,完成情况也可能不如以前。
2、设身处地考虑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身边都会有女性同胞。大公司之所以不愿意雇佣女员工,是因为女员工涉及产假和第三期的特殊情况。但是,女同性恋有自己的特殊属性,繁衍下一代,这是她们的使命。因此,女同性恋者应该兼顾孩子、家庭和事业来平衡自己的生活。
从女性员工的角度来看,她们肯定希望产假结束后能够正常工作。但由于不可控的风险很多,无法确定她们休完产假后能否正常工作,所以在聘用女员工时仍然存在很多不可控因素。
从单位考虑,目前基本上所有岗位都是专岗。产假期间,公司需要安排更多员工上岗,产假期满后返回单位。单位需要考虑人员成本。
3.参考相关法律依据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以下几点适用于这种情况,我们一起来学习:
(一)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而辞退女职工。
(二)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降低其工资、辞退女职工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三)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四)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并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五)怀孕女工将在工作时间接受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将计入工作时间。
4,问题处理方法
HR的工作职能属性,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和员工之间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公司HR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1)做好一切沟通工作
与员工沟通,先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想法。员工向公司出具医院请假的案例,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那么人事部门也认为离分娩还有几个月,假期到了她可能会继续休假。因此,她在与员工沟通后表示,产假结束后,她的工作时间无法确定。
病假期间,员工愿意自己承担五险一金的全部费用,直至产假开始,产假期间保险费用的个人部分也由自己承担。要求公司承担产假期间的公司保险费用,产假结束后协助办理生育津贴。哪里找来这么通情达理的工人。
其实员工说的很清楚,事情也变得简单多了。她说的基本符合规定,如果产假后公司没有岗位,她会自己办理离职手续,所以基本没有棘手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女员工在哺乳期是不允许被辞退的,所以要协商好,提前控制风险,其实员工都考虑过这个度,很合理。在生死面前,其他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公司给女员工生孩子可能比较麻烦或者累赘,但对员工个人来说却是一件很棒的事情。所以,只有通过谈判,和平共处,好好沟通,事情才能处理好。
我最终的希望是和平,员工之间的和平,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和平,最终实现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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