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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确996严重违法”:下班自由,本应是一份职业尊重,别弄混了

近几年,“下班自由”成为职场人的一种奢望。

 

有时候加班是工作需要,但更多的是形式主义加班,只因为“领导不走我也不能走”。从6月开始,各个大厂分别对加班情况进行整改,如,腾讯要求员工准时下班,字节跳动、快手等互联网公司先后宣布取消大小周,而近几天,最高法直接明确996属于严重违法,在政策支持下,职场人是否能重新拥有下班自由呢?

 

1,被“伪奋斗”裹挟,催生工作过劳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职场996模式成为常态。甚至很多企业给员工画大饼、灌鸡汤,宣称“996是奋斗精神”,而在字节跳动要取消大小周时,竟然有1/3的员工持反对意见,就因为这样会少拿很多加班费。

 

看到一位字节的员工网友说,因为取消大小周后,少拿很多加班费,以至于还房贷压力都变大了,因为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是将加班费算在总收入里面的,这样收入减少后压力很大。

 

有人加班是迫于生活的压力,还有人加班是迫于内卷的竞争,当然也有因为“伪奋斗”的洗脑被动加班……同时近几年频频出现因加班过劳去世的案例,让人印象深刻且痛心,比如去年年底某企业一名23岁的女员工,半夜1点半猝死在下班路上……

 

即使大家都知道这种加班制度不合理,但这些企业的求职者依然在增加。各行各业的人才市场逐渐趋于饱和,很多企业就会有“你不干,有大把的人顶着你上”的思想。

 

2,“下班自由”本应是一份职业尊重

 

之前有个新闻记忆深刻,一位浙江义乌的姑娘,因为假期里领导让她回去加班,她直接辞掉了工作,事情是这样的:这位姑娘在放假期间正在外地游玩,分管领导突然告知她,十一假期需要选两天值班,因为说有人临时有事,要顶上。

 

而这位姑娘和领导说明在外地旅游,本来以为领导可以理解,谁知领导立马表示:“公司大于个人,取消行程!”这种情况下,则是因为企业将员工视为私有物,认为员工的所有时间都属于企业。

 

职场人渴望拥有“下班自由”,并非是对工作的不负责。如果真的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大部分人都可以接受,可当加班成为常态化要求,并成为企业对员工的要求,反而不加班时成为了所谓的“不敬业”。

 

说到底,员工可以随时接受公司的安排,包括下班时间,只是员工对待工作的态度不能作为企业衡量员工是否敬业或者忠诚的标准。

 

这是雇佣关系的失真,企业并没有把员工当成平等个体去对待,缺乏对员工的尊重。职场人想要的“下班自由”,其实是一种职业尊重,毕竟每个职场人都值得拥有下班自由!在内卷的不断催化下和“伪奋斗”的裹挟下,很多职场人走上了“过度加班”的不归路。

 

3,“比起下班自由”更重要的是工作自由

 

职场人对于工作的要求,不止于“下班自由”,更重要的是工作自由度,所谓的工作自由度,指在工作中,能完全自己掌控工作时间,充分发挥并展现自己的想法,并用自己的方式解决。

 

能够掌握工作自由度,也意味着能自己掌控职场。比如,在工作中担任的是比较重要的角色,具备足够的被信任感,可以自由掌握工作方向。

 

再比如,如果可以在某个领域做到专业精通的程度,在自己事业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或合伙人制度,也就可以获得更大的自由度。

 

例如大家所熟知的张一鸣、黄铮,在前几年创业时,基本都投身于字节跳动和拼多多的业务提升中,但在近期,找好继任者后,相继卸任CEO,黄铮说,要跳脱出来为公司“摸一摸10年后路上的石头”,张一鸣也说“以十年为期,为公司创造更多可能”。

 

他们都是具有高工作自由度的人,虽然普通人无法相提并论,但是他们的选择却提供了一个提高工作自由度的路径,就是在能力范围内深耕自己的事业,就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

 

所以,我们的目标并不仅仅是“下班自由”,更应该实现“工作自由度”。这样才不容易被外界因素所裹挟,能够遵从内心的选择,各大企业先后调整工作时间,官媒对加班文化进行批判,最高法上场官宣……这一系列的迹象表明,职场人离“下班自由”越来越近了。

 

然而,同样让人担忧的是,减少工作时间后薪资的下降。所以,应该认清 “不要一昧用时间换取收入”,而要提高自己的时间颗粒度,提高薪资性价比。

 

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价值,获取工作自由度!愿你拥有“下班自由”,也能拥有“工作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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