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城市建筑垃圾工作视频现场会议,总结交流35个试点城市等先行地区经验做法,部署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测算数据,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20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8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为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组织北京等35个城市(区)开展了建筑垃圾治理试点探索工作。
会上介绍,三年多来,35个试点城市(区)等先行地区已探索形成一批好的经验做法,在各地得到复制推广,有的还上升为制度安排。包括建立健全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理顺建筑垃圾管理体制;实施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着力消除存量建筑垃圾安全隐患;加快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立长效制度、支持再生产品应用等。按国外同口径测算,35个城市(区)资源化利用率约50%,比试点前提高15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城市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目前,这些城市的建筑垃圾总消纳能力已超过了当地建筑垃圾的年产生量。
会议指出,当前,尽管不少地方试点探索取得积极进展,但从全国总体来看,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包括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居高位、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建筑垃圾后端处理能力不足、行业发展相对滞后等。要直面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充分认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同时,要求各地对标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目标,扎实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明确“十四五”时期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二是推进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减排体系,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督促施工单位等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就地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实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促进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四是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用地。五是推动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中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另据了解,行业标准《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已于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明确,施工垃圾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其他类。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应按照“估算先行、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开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建立工程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施工的协调机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宜结合BIM(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机制。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效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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