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原则审议通过了《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宅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到2022年,海口将在3年内建设安居型住宅约1.8万套,基本解决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的住宅问题,妥善解决当地居民的住宅保障问题,使当地居民真正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红利。
按照计划,2020年海口计划建设安居型住房5000套,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计划开工建设1.3万套。根据海口市城市控规及土地储备情况,该市已选取了5个交通便利,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基本齐全的优质地块拟作为近期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具体为长秀片区E1001-1地块、美兰区下洋瓦灶片区旧改项目地块、药谷人才房项目北地块、药谷人才房项目南地块、南区福邻中心地块,土地面积共计约206.77亩。
在用地供应和开发建设模式中,实施方案鼓励海口安居型商品住宅用地实施房价限制、地价竞争方式供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库存商品住宅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宅,或者将库存商品住宅变成安居型商品住宅。安居型商品住房采取政府统筹、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施,由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摘得挂牌土地后自主融资或出资建设。安居型商品住宅实施装修和组装式建筑。
(琼府办【2020】22号)文件及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有关管理规定条件的本市县居民家庭、引进人才以及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供应。
当地居民、引进人才采购进入各区住宅保障窗口统一受理,采购人员自有住宅和采购记录、定居时间、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时间等调查验证和审查,参考海口市保障性住宅申请审查程序。
在销售价格方面,安居型商品住宅销售平均价格的原则是海口市城镇居民家庭住宅价格的收入比不超过10倍,海口市上年度商品住宅销售平均价格的60%。具体销售价格可根据建设成本(包含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税费等)、项所在区位、周边配套、房价收入比及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在项目可运作、可持续前提下,实行一地一价,但销售价格应明显低于同区域的市场均价。
在规划建设中,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安居型住宅应配套建设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项目外水、电、路、气、光等五网基础设施。辅助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检查、同步交付使用。
另外,在注册转让方面,安居型商品住宅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流通、上市交易审查、增值收益分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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