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被迫下课!建筑师能上位吗?最近,在放管服提高商业环境、优化工程建设管理的背景下,很多省市在社会投资项目和一部分非公共安全小项目中不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多年来政府强制监理的取消似乎逐渐接近。
作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取消之后监理的责任如何转移?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也许正当其时,可以借机上位。
首先,让我们看看具体规定。以4月2日山西省住房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的通知》。
建筑师
《通知》指出,除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外,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共事业工程、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学校、电影院、体育场馆项目、建设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工程等,其他项目不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实施自我管理,建设部门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
从1998年中国借鉴西方经验建立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已有30多年的历史。2014年深圳开始监理制度改革,社会工程全部取消强制监理,建议将非强制监理范围扩大到政府工程以来,监理市场化的步伐逐渐接近。目前深圳、上海、北京、天津、山西、厦门、广州、成都等多个省市的部分工程不再强制监理。2019年,雄安新区也建议用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替代工程监理制度,从行政要求转为市场化,实行自我管理,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山西的文件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而上海在2018年3月就对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并提出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他管理模式。
2017年,住宅建设部发表了《住宅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变革发展的意见》,部署了工程监理行业变革发展、创新发展。
其中,适应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的改革要求,结合有条件的建筑项目,建筑师队伍指导和监督施工质量的新管理模式,建筑师委托工程监理实施驻场质量技术监督。
2019年2月《深圳市建筑师负责制试验实施方案(试验)》中建筑师的责任之一是监督工程
在负责试验项目建设过程中,参与设计质量、质量、设计效果实现等相关施工管理,如主导项目工程招标技术文件、主要建筑材料选择等重大事项的决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调整、内容审查变更、设计调整变更内容具体实施
监理、施工单位是否按既定设计文件要求实施建设技术监督,签署现场施工指令,开展现场驻场服务,在施工现场例会、重要节点检查、材料审查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负责试验项目竣工文件检验提交。
《方案》还指出,监理工程师可以成为建筑师队伍的一员。
2019年10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并赋予建筑师两项重大权利。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明确建筑师应承担的责任。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咨询服务。
从以上文件可以看出,取消强制监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全过程的工程咨询和建设者团队护卫自己的责任的模式已经很明确了。因此,这应该是实行建设项目管理的顶层设计,大力推进全过程咨询和建筑师的制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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