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推进工程成本市场化改革。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前几天发布了《工程成本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住宅建筑、市政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工程成本改革试验。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价工程报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
住宅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工程成本、质量、进度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三个核心要素。改革开放以来,工程造价管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工程发包计价环节探索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各制度不断完善。但是,定额等评价依据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成本信息服务水平不高,成本形成机制不科学等问题。
《方案》指出,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善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完善工程计价依据发布机制,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加强建设部门造价管理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
一是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坚持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修订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计量规则和计算口径。修订工程量清单评价规范,统一工程费用构成和评价规则。通过建立更科学合理的计量和计价规则,提高我国企业市场询价和竞争谈判能力,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走出去。
二是完善工程评价基于发表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概算定额、报价指标编制发布和动态管理,取消最高招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建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统一信息发布标准和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发布各自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级市场价格信息,供市场主体选择。加强市值信息发布行为监管,严格信息发布单位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按地区、工程类型、建筑结构等分类发布人工、材料、项目等造价指标指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运用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控制设计限额、建造标准、合同价格,确保工程投资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四是加强建设部门成本管理责任。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根据现行投标相关规定,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益。
五是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付款监督,引导承包双方严格按合同约定开展工程付款和结算,全面推进工程结算和付款,探索工程成本纠纷的多样化解决方法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农民工工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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