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面试官「我想学东西」这句话有问题吗?
我在上一家公司的职称从助理建筑师变成建筑师,需要管理的人也从实习生变成助理。当我代表公司在面试助理的时候,很多人的求职理由都说:「我想到贵公司学习更多设计技巧」。我当时就想:「为什么公司要『教』你设计技巧?(或任何技巧)」。
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的是供需关系,公司需要人才,所以员工提供劳力与脑力,然后换取到相对应的薪资。但如果用上面那个「学习说」,变成作为员工的我们,既能领到薪水,又能学到东西。能这样当然很好!但要厘清的是:「教学」到底是公司对于员工的「义务」还是「福利」?
当我身为面试官,碰到应征者讲到想学习的类似语句时,我会反问:「那你平常还会透过哪些管道学习设计呢?」以及「那你觉得你自己有哪些能力可以贡献给公司呢?」
就像上面说的,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的是供需关系,所以想成为员工,求职者势必也得供给一些什么对吧。
可能有人会说,公司应该要有「永续经营」、「人才培育」的观念,不该只要求员工的「即战力」。我也是受薪阶级,当然同意这个说法,但以国内的职场环境来说,目前状况就是「公司就是需要即战力」,这篇讨论也才因此而生。
「我想学东西」改成如何表达比较好?
作为一个被面试超过30次的苦命劳方,以及面试人也超过30次的偏资方角色,我的建议是:不论是新人、跳槽者、被挖角者,都不该说自己「想要学东西」,理由就像上面说的,这并不是公司的义务。
「不要这样说」不代表「不能这样想」。「讲」跟「想」是有落差的!每次找工作,求职者对于未来公司一定会有想像,或多或少会勾勒自己之后在这间公司任职的样貌,想要学习是很合理的心态,但重点是在于:你想学,谁要教你?
学习有很多种,有人期待公司要有导生制度(mentorship),有人想要公司内训、有人是教育训练补助……。但也可以自己从做中学,透过与同事和主管的互动,学到沟通的技巧、做事的方法。
也就是说,不一定真的要别人「教」,才能够真正「学」到东西。
所以,与其面试起手式就是「我想学东西」,相反地,或许更应该先表明自己有哪些相关技能,足以应用在这个职位上,以及展现出自己「愿意学习」的心态与积极度。先展现出自己的价值,让公司知道「雇用你可以得到什么」,如此,求职者才有筹码去谈判到更好的薪水,或更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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