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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自己满意的工作之理想标准?

 

这是个难以求职的年代,我们必须更仔细定义何谓适合自己的工作。如何寻找令自己满意的工作,有四项理想标准可以参考。

 

这是个难以求职的年代。无论在韩国还是美国,甫自学校毕业的新人求职相当不易。在我读大学时,主修特定的学科,例如主修电脑或取得律师执照,就能确保一辈子衣食无虞。

 

不过时代变了,世界变化的速度越来越快,需要人们亲手处理的事情日渐减少。人们必须快速将必要的事情做到最好,而我掌握变化趋势的能力也必须持续成长,才能在职场上生存下来。

 

这就是生活在21世纪发展国家的我们所面临的现实。在这样的现实之下,对某些人来说,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这个要求或许成了一件可笑的事,有人会觉得说这些话的人真是无聊至极。不过我认为世界已经变成如此,而且仍旧继续改变,反而有更多人需要找到最适合他们的工作。

 

唯有从事适合自己的工作,人们才会更享受工作、更认真工作,而且倾注必要的努力让自己的职涯成长,不是吗?

 

那么,我们必须更仔细定义何谓适合自己的工作。毕竟喜欢星期一早上去上班这件事,与其说是喜欢工作,也有可能是因为喜欢跟同事在一起的时间更胜于家人。

 

第一项标准:自己喜欢的工作

 

投身职场已逾20年的我,对工作的满意度大抵来说是偏高。学生时期,我便为工作满意度订立了4个标准,因为我希望自己能从事一份同时符合这4项标准的工作,所以才订下这些标准。

 

如果要长时间,甚或是打算做上一辈子,那首先必须要是自己喜欢的工作。即使赚的钱不多,但如果能喜欢到让你愿意选择那份工作,那就表示你可以将那份工作当成未来职志。

 

如果只靠这项标准来选择我的天职,那我或许会成为书评。

 

我在大学时就一直很羡慕读文学的朋友,不过因为别人说工作不必非得跟主修有关,再加上我也有点却步,所以最后没能选择文学成为我的主修。

 

但我很羡慕能够在精进课业的同时也能读到好书的朋友,所以如果我选择成为读书、评论,在其他人的阅读生活中帮上一点忙的书评,那我或许会更享受自己所做的事。

 

第二项标准:同事

 

我对于理想工作的第二个标准跟同事有关。据说从刚开始工作的20多岁,到50-60岁将退休之前,跟同事度过的时间要比跟家人多上许多。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够在有很多我喜欢、尊敬的人的领域,以及人们会喜欢我、尊重我的领域里工作。

 

那时我认为,喜欢做好事的人应该跟我很合得来,例如教导学生的老师、帮助患者恢复精神健康的咨询师或医师,再不然就是任职于非营利团体的人等等,都可以说是我理想的来往对象。

 

除此之外,到学校校园里招募未来职员的公司当中,有一半以上都是华尔街投资银行或顾问公司,其实我对努力想进入那些企业的学生嗤之以鼻。

 

我认为这些人脑中,充斥着他们未来的跑车想要什么颜色、对各式名牌服饰与包款的欲望,并单方面地认为他们肯定是被这些物欲所迷惑,更以为了人类福祉而奋斗的自己为傲。

 

这些大学同学中,似乎没有人认为我会在几年后进入华尔街。与其说他们是没想过视障者可以从事这份工作,更应该说是大家都很清楚,我的人生哲学是获得祝福与恩典的人,必须要过着帮助他人的生活。

 

其实我自己也没料想到,我会在几年后进入投资银行,过着每周工作超80小时的生活,因为我过去始终相信,这样的地方并没有工作能符合我对理想职业的第二项标准。

 

第三项标准:金钱

 

而我心中第三重要的理想职业标准则与金钱有关。我想从事报酬水准足够让我享受理想人生的工作。那时我认为自己想要的东西很简单,因为我相信只要赚来的钱能满足全家人需求,并满足一定程度的欲望就好。

 

第四项标准:工作所具备的意义

 

我认为应该追求的最后一项职业标准,是关于工作所具备的意义。享受自己从事的工作、跟同事维持良好关系、满意获取的报酬固然重要,但也必须思考自己从事的工作究竟具有什么意义。

 

我曾听说即将死亡的人会后悔地说:我应该活出更有意义的人生……,虽然几乎没有人可以在人生的意义上获得完全满足,不过如果能有更多人从事好事,那我就别无所求了。除了咨询师、医师、老师、非营利团体员工之外,以文字改变人心的作家、为正义而努力且不忘慈悲的法官、为弱小无力之人捍卫全力的律师等,也都是我属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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