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招网资讯: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旨在解决各地方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中存在的不当市场干预问题。
根据通知,该专项整治将重点核查自2023年1月1日以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具体而言,主要整治以下两类问题:
1. 强制要求配套产业
地方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方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尤其是新能源产业链的相关环节,如风机、塔筒、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等。其中包括:
a.明确或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引入产业;
b.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未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歧视政策。
2. 强制要求投资落地
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的投资必须落地。具体包括:
a.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
b.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例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其收益等。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持续至2023年11月30日。对于发现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各地方将按照“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改。对于已签订开发意向协议但未实际实施的项目,各地方应及时停止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相关协议进行修改。对于正在实施的项目,各地方应与开发企业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保护企业利益,杜绝投资浪费。
地方自查整改结束后,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核查评估,对未整改的将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与此同时,国家能源局将与有关部门协同督促指导,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地方部门进行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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