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招网资讯:劳工拥有技术证书,有助其职场规划及发展,在招募、工资议定、续约等非常有利。相对而言,领有技术证书者,下列权利或义务不能忽略:
可获得招聘优势的必要条件
企业为某个职务或工作而招聘适合的新劳工,除基本条件外,部分职务必须具备技术证书,一定刊登在招募公告上。换言之,职务上显然应具备技术证书,企业招聘时,不得疏忽。
应聘者前往应聘时,企业HR人员一定盯住技术证书必要条件,拥有证书者,应聘时竞争自有其优势。
“最低工龄”和“职业补贴”
部分经营活动,依法律规定,须经有资格证书者实施及督导。所以,拥有技术证的人与企业的运营是分不开的;但是,为了让这些技术人员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公司必须和他们签订“最少服务年”合同,以便在一定的时间内,拥有这些技术证书的人,或者是拥有这些技术人员的数量。
在实践中,具有技术证书者企业乐于与其签定最低工作年限的约定;但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劳动者必须明确自己可以为公司提供这项技术服务的时间,如果出现突发情况,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一点必须谨慎。
可以避免不相干的工作的调动
企业可能基于以下理由:内部组织调整、人力调配需求、员工荣升或降调、轮调制度运作、人力培训计划、甚至员工个人需求等,针对员工既有工作进行调动,尤其企业规模扩增期间,而工作调动更是势在必行。
而工作调动除不违反其前提外,仍有五个设限,其中调动后工作为劳工体能及技术可胜任;反之,若调动后工作非劳工技术可胜任,则无法进行对其之调动。
技术能力的判定标准,包括劳工所系系、技能证书、职业培训、多年实践经验等;但是,不同工种的技能证书都包含了工人必须掌握的技能,如果被调动后需要的技能与证书上的技能不符,企业就不能调动工作(职位),而工人的拒绝也突出了工人的客观要求。
可获得专业津贴
早期针对领有技术证书且用之于企业所需人员,通常使用时,把技术证对企业贡献折算在劳工工资之内,与未估算企业所需技术证单独价值。
如果有员工变动,或者新入职的工人需要有相应的技术证书,则会因为提前支付工资而导致合同的解除;或有技能证书的新员工入职时,须重新估计技能证书与薪资的关联性,且缺少客观的准则。所以最近一些公司反倒认可了技术证书的“职业津贴”,只要是拥有公司所需要的技能证书的工人,都可以在薪金的范围内增加职业津贴。
《劳动基准法》的宗旨是,工人必须履行最低工作时间的规定,并向其支付适当的赔偿。使有技能证书的工人的薪金,又增加了一笔薪金收入。
小结
技术证书虽能证明技术人员都具备某项技术;惟职涯中不乏须加强以技术士证左证其技术能力。拥有技术证者,一则证明已身具有专业技术,二则获得企业对一己技术之信赖,于职涯期间,也凸显出其优势。
拥有技术证书者,职场期间连接于招聘、工资议定、绑约等议题。因此,技术证拥有者应了解与遵守相关连结法规权利或义务,以享受技术证为职涯带来之美好助力。
512
2020-01-01
28
2021-10-30
4656
2021-08-25
3643
2021-06-23
687
202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