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管理。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省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从总体看,目前大多数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工程质量良好,但也有少数工程存在建设质量标准不高、过程控制不严、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
针对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全、公共服务设施不匹配不同步和建设过程中质量问题频发的情况,通知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选址、规划方案审查以及具体建设环节的监管责任。
针对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存在的诸如屋面墙面渗水,砌体混合砂浆抹灰面层空鼓、开裂,混凝土表面蜂窝、麻面等质量通病问题,通知明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针对质量通病问题提出了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加强工序质量控制、加强重要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加强竣工验收监督等措施,把握住管控质量通病的重点环节,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建设水平。
在构建长效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监管环节、监管内容、监管方式上提出加强监督检查的重点;完善投诉处理制度,拓宽民情反映渠道,健全舆论监督机制并建立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质量信用档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建立回访保修机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回访保修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通知提出,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企业或其他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入住、退出和维修养护等管理服务,并指导业主用好用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摘自 《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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