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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四川路桥两高名管被采取强制措施!!

 

筑招网资讯:四川路桥9月3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3日从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良春及副总经理张建明的家属获悉,陈良春、张建明在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中,因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上述高管人员的职责由其他管理层代行,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告详情如下:

 

 

此前报道,8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召开“8·21”山洪灾害人员失联调查处置新闻发布会通报,8月21日凌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受短时强降雨影响暴发山洪,位于金阳县境内芦稿林河下游的蜀道集团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钢筋加工场民工驻地板房被冲毁,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遇难、48人失联。

 

调查取证已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据四川在线消息,9月1日,四川省委决定,蜀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勇同志停职检查,配合调查。同时,成立省政府进驻蜀道集团工作组,开展相关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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