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获得取录,有曾在面试及简历上故意「作」得好一点吗?有时,求职者并非存心欺骗,只是想令自己的简历「好看点」或是不想比别人吃亏,所以便会将以往的工作经验修饰、夸大,又或担心空窗期过长,于是擅自把上一份工作的离职日期修改。
不过可曾想过,因此而引发诚信危机,反会得不偿失吗?
常见的简历不实例子有什么呢?举例说,升迁速度过快而缺乏合理解释(如从Junior Sales Associate一下子跳到Director of Sales),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出事;又或者,应聘者的建筑人才网工作纪录与简历相差太远(如职衔、公司名称、受聘日期等),便会引起HR的怀疑。
另外,如HR在网上找不到应聘者前任雇主的资料,也可能在面试时加以追问。
上述提供不实资料的例子或过于明显,或许只有职场新人才会犯这种错误,精明的人要「作」当然也是从细节入手,在基本的事情脉络中加入似是而非的细节,做到七分真、三分假吧!然而对一些有金睛火眼的HR来说,应聘者如有曾作大,一般都会在面试时露出马脚,而且当HR问得愈深入仔细,打工仔的谎言便愈容易暴露。
最常见的简历老作
已离职却谎称自己仍有工作在身
把离职日子写长配合收到的遣散费,缩短空窗期
扭曲工作内容
由于企业大多会进行认证工作,因此较少见本地职场有夸张的简历作假例子,不如在国内职场般常见。至于上述几个名不副实的情况,她虽就承认核实是有难度的,但认为「把离职日子写长」一点这举动则情有可原,因为每间公司计算离职日子的方法都不同,有些是把最后一个工作天当作离职日期,有些则把最后一个出粮日算作离职日期,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为何要在简历上作大?
那些在简历上作大的人,或会说服这些谎言是无害的,而且被揭发的可能性很低;就算真的被揭发,那些都很细微的事情,不会影响到雇佣关系及个人诚信;有些人则说服自己这样可以得到公平对待,因为空窗期太长的面试者会较吃亏。
筑聘网小编也明白求职者故意把空窗期缩短的原因是「怕留下工作时间短被人解雇的感觉」,但这在现今世代实属小问题,为此引发诚信问题才是大事。
以自身经历为例:小编曾经面试一位女士,当时对方指自己没有小朋友,但及后上班时却发现,她原来是有两个孩子的。那时她就觉得被欺骗,亦认为这位同事的诚信有问题,因为在现今世代已不会像几十年前般认为女人有家庭就不顾工作,因此对方实在没理由说谎。事实往往都是骗得了一时,骗不了实际操作,公司最终都能发现谎言,为此损失了诚信是得不偿失。
如何解释空窗期及少见的Job Title
想漂亮地解释空窗期但又不想说谎?有没有方法在简历上把空窗期一笔带过?有。
首先,在职日期的Format也能把HR的注意力从空窗期中转移开去,例如只写下年份却不写月份,从而用年份把空窗期轻轻带过。
坦白版:
Jan 2015-Jan 2017 及Nov 2017-Present
技巧版:
2015-2017 及2017-Present
其次,如果求职者参加过职业培训、从事施工工程工作、参加义务工作、在朋友公司帮手等等,不妨写在简历上,表示没有虚度空窗期,甚至是照顾家庭的理由也很常见。
虽然HR很难确认这些理由真确与否,但她同时亦强调求职者无需过于担心空窗期的长度,因为现时年轻人为了寻找个人理想职位而花几个月搵工的情况十分普遍,加上现时市场状况是「工求人」多过「人求工」,所以大部分公司都会照样面试。归根究柢,最重要的还是要看求职者的背景和经验,面试时如何呈现,有没有表现出工作热诚及积极态度。
特别Job Title要说明
如果以往的职衔的名称过于特殊,或是在行业不常见,应在简历上加上「翻译」,例如写下「Director of Community(Director of Customer Service)」,让他人一眼就清楚了解你的工作性质。
少见的Job Title:如果公司以外的人都不了解你的Job Title的意思,就要在旁加个「翻译」,例如写下「Director of Community(Director of Customer Service)」,让他人一眼就清楚了解你的工作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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