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0年8月3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香屯村东的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执法检查,发现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对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该搅拌站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试验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均未在场,未提供相应资质证书。违反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第5.1.2条的标准要求。
(二)该搅拌站2020年6月11日申请恢复生产以来,搅拌机组生产系统中工程信息空白。违反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第6.2.2条的标准要求。
(三)该搅拌站试验室无校准、检定证书,违反了《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第4.2.5条的标准要求。
二、处理意见
(一)对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试验室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违反《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的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期间停止试验业务,不得对外供应预拌混凝土,并依据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记分处理。
(二)对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不能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行为,启动资质动态核查。
(三)责令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2020年6月11日恢复生产以来的全部预拌混凝土工程信息进行追溯,对涉及工程结构的预拌混凝土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做好工程实体质量的排查工作,消除质量隐患。
(四)责令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彻底排查和全面整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质量责任,切实加强质量全过程管控,保证混凝土质量。
(五)对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混乱,试验、生产质量管控均未正常开展工作,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风险的行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会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施为期半年的差别化监管,同时将其列为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检查重点企业。
(二)对使用北京中冀华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的施工单位进行差别化监管,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对进入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检验和质量验收。
(三)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引以为戒,提高工程质量风险意识,加强生产设备、实验室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386) 、《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技术标准的要求,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实验室和生产质量进行管理。
特此通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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